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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quarianboy (我是沒牌的營養師!)》之銘言: : ※ 引述《scars (超:新:星)》之銘言: : 提供一些我的小小想法 :) : 舉個常見的例子:把一個方塊從舞台的左邊移動到右邊 : 美術設計師通常會怎麼做? : Step1: 畫一個方塊(用Flash左手邊的Toolbox) : Step2: 把它轉成元件(MovieClip或Button) : Step3: 先把它移到舞台的左邊 : Step4: 在時時間軸上的某個影格插入關鍵影格 : Step5: 再把方塊移到舞台右邊 : Step6: 最後在時間軸上的關鍵影格加入影格漸變(Tween) : Step7: Ctrl+Enter,完工! : 程式設計師通常怎麼做? : Step1: 畫一個方塊(方法好幾種,可以用Toolbox畫也可以用程式碼畫..) : Step2: 把它轉成元件(看方塊是怎麼畫出來的,非必要..) : Step3: 幫它取個名字(如果程式碼直接寫在物件上的話,非必要,但不建議..) : Step4: 寫一段onEnterFrame的小程式,讓它的_x位置移到指定的地方然後停下來 : Step5: Ctrl+Enter,完工! : PS: 還可以利用3rd party的Tween套件來簡化方塊移動的程式碼 題外話 不曉得上述的這些做法的效能是否相同 若有差異,通常是美術設計師作法的效能好? 還是程式設計師作法的效能好?為什麼? 前提是不論美術或程式,以演算法角度來看,邏輯相同時 所以不用考慮美術亂作或程式亂寫... -- http://etrex.blogspot.co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2.225.22
no1kk:套用上面的例子,程式設計師會想說,以後如果方塊增加了 12/24 01:50
no1kk:或是想要隨時改變它的速度、大小、顏色,我都只要改個參數 12/24 01:51
no1kk:就可以輕易的變更。而美術設計師則是,現在我要一個方塊 12/24 01:52
no1kk:就做一個方塊,我可以用滑鼠隨便移動到我想要的位置 12/24 01:52
no1kk:以後想要增加就再做一個,再調整一次位置。 12/24 01:53
no1kk:程式大起來的時候,程式設計師樂勝。程式很小的時候,因為 12/24 01:54
no1kk:小,所以也沒差了吧。 12/24 01:55
etrexetrex:呃...我考慮的是執行效能,而不是製作時間... 12/24 01:58
twslayer:看你用什麼tween class 效能差很多 有TD用的 很快 12/24 11:25
scars:我覺得跟作法比較無關,而是懂不懂得注重效能 12/24 12:09
pm2001:flash就別在意什麼效能了 12/24 14:37
twslayer:是因為是flash才會去在意效能吧= = 12/24 21:13
pm2001:真的在意效能就別用flash這吃效能怪物了 12/25 0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