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LMC (永保安康)
看板Flash
標題Re: [問題] 宣告變數時的問題
時間Fri Jan 29 00:21:58 2010
※ 引述《Angelliya (澪澪...誰還有心?)》之銘言:
: 因為Abc繼承Sprite
: 所以這一個情況
: 左邊的型別寫Abc或Sprite都可以
: 如果是這樣的情況
: var ext:Sprite=new Abc();
: var someSprite:Abc = ext;
: (剛剛打反了...)
: 這時 someSprite 在檢查資料型別的時候就會出錯
: 有定義型別比較方便debug
: 程式比較好管理
: 除此之外的特點...就不清楚了
如果你的架構中有寫到Interface,
那麼宣告成父(或根)類別就有好處了,
因為如果你未來擴充Interface時,
就可以不變動內部的宣告,適應到新的Interface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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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1.169.231.15
→ pepsitetsu:我就是看到Interface的時候有這個問題的 謝謝~~~ 01/29 00:55
→ pepsitetsu:一直在想說為什麼var的時候都宣告成Interface型別... 01/29 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