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yhn0tgb60 (呦厚厚)》之銘言:
: 另外就是假如要像上面的方法那樣做一大串的 case
: 想請問用 switch 的效能比較好 ??? 還是用 if else 的效能比較好 ???
: 謝謝了 ^^
有點好奇用陣列存上百個類別的用意是...?
想像的情況可能是遊戲的服裝、場景設定那類的
有用到的再一次add出來
用一個陣列存很多的String
感覺是個很平的資料...
或許可以把他們物件化、用介面管理
Design Patterns 的想法或許是個不錯的出發點
也許會比單純用switch或if else來得有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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