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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yhn0tgb60 (呦厚厚)》之銘言: : 另外就是假如要像上面的方法那樣做一大串的 case : 想請問用 switch 的效能比較好 ??? 還是用 if else 的效能比較好 ??? : 謝謝了 ^^ 有點好奇用陣列存上百個類別的用意是...? 想像的情況可能是遊戲的服裝、場景設定那類的 有用到的再一次add出來 用一個陣列存很多的String 感覺是個很平的資料... 或許可以把他們物件化、用介面管理 Design Patterns 的想法或許是個不錯的出發點 也許會比單純用switch或if else來得有效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2.16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