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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在一開始就說 這些東西是討論出來的 沒有人說一定非要怎樣 在之前的那些板友 也沒有人覺得這條板規有問題 當然 如果大部分的人都覺得需要修改 那可以提出來說壓 這個版 不是我的 是你們大家的 你們總是說要要變成死板 沒有人要來 但是你們有沒有想過 你們對這個版的心情跟態度 是用什麼樣的心情跟態度來看板 有些人對於板友文很在意 有些人覺得這是個人隱私 對我而言 我希望不要板規 讓大家這樣輕鬆就好 我只希望這個東西 是由大家一起共同討論出來的 而不是 不喜歡或者不愛的版規 就丟下一句 那以後不要來鳳山板了 我其實很討厭這樣的心態 我希望不管怎麼改變 每個版都有他一定的走向 每個版都有一個屬於他的版友存在 ※ 引述《peanut97 (花生)》之銘言: : 板規: : 1-1.1 發文必須填寫完整且正確的版友文,才可發文。(格式不對則不算填寫完成) : 1-1.2 每篇發文字數必須大於20個字以上。 : ====================== : 請教一下這條發文前要先po過板友文的用意是什麼呢? : 因為ptt算是一個暱名的地方,其他的地方板直接po文,只要跟該地有關即可 : 先發表過板友文(自介)後才能發言,感覺好像要先驗明正身。 : 但現在網路這麼發達,即使不是鳳山人,要來填板友文中跟鳳山有關的關係, : 那些國小、國中高中,查一下就有假資料能用了。 : 我可以了解這條板規設立的原意是什麼嗎?(沒有要戰的意思, 只是了解一下) : 以下附上iris板友的推文(相信這是大家同樣的疑惑) : 推 iris0108 :我肯定新任版主的辛苦 但我覺得有很多情形不需要自介 11/10 20:08 : → iris0108 :例如說只是個外地遊客 或者臨時到鳳山暫居半年以內 11/10 20:09 : → iris0108 :這樣自介好像沒意義 因為幾天或幾個月就會從板上消失 11/10 20:09 : → iris0108 :難道外地遊客問個路 或者問個住宿或美食地點 11/10 20:10 : → iris0108 :也要刻意po自介文 然後在精華區里留了一堆從此不出現 11/10 20:10 : → iris0108 :的帳號 讓板主很辛苦去整理精華區 這樣會比較好嗎 11/10 20:11 : → iris0108 :我承認居住超過半年 應該也對鳳山有點印象的人 11/10 20:11 : → iris0108 :對這個版若有需要 一定要自介 但遊客或因公出差者 11/10 20:12 : → iris0108 :真的沒有必要 買賣牽扯到金錢糾紛是一定要 無庸置疑 11/10 20:12 : → iris0108 :最後仍然要說 有心把鳳山版弄好的新任版主你辛苦了 11/10 20:14 : → iris0108 :我一直到剛剛搜尋版友區 才知道我2006年註冊的 XD 11/10 20:15 : → iris0108 :我早忘了我有發過自介文 XD 11/10 20:16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70.161.83 ※ 編輯: energyashin 來自: 61.70.161.83 (11/11 01:07)
pkp : [鳳山]板規修定中,發文要看板規 看板規,推板主 11/11 03:55
magma :不想要大家如此輕鬆?版主您參選的時候説希望鳳山走 11/11 07:42
magma :溫馨風,不發自介文就不符您期待的溫馨板風嗎? 11/11 07:42
magma :您第一次提板規修訂10/28的文章,也是只有寫買賣文 11/11 07:43
magma :自介,結果11/6訂出來又多了發文必自介的板規。 11/11 07:44
magma :然後11/10就要開始施行適用,這條版規影響那麼多人 11/11 07:45
magma :沒投票,問板友意見只放三天,您覺得這種做法溫馨? 11/11 07:46
magma :如果是投票定案,我心服口服,這樣的做法我不認同 11/11 07:47
catkung :既然是大家的,那很明顯這條規定已經引起爭議 11/11 08:48
catkung :所以版主是不是應該聽一下大家的意見辦一次投票之類 11/11 08:48
baoo :現在才知道原來發文還要有自介..... 11/11 08:50
dredo :這個規定真的滿特別的,看來不適合,但還是要幫板大 11/11 09:00
dredo :打氣 11/11 09:00
magma :抱歉早上看文章的時候有點誤解板主意思了 希望能取得 11/11 12:39
magma :多數人的共識再來執行。 11/11 12:40
magma :是說剛才去看板規版本又改了 我好混亂阿 囧rz 11/11 12:43
magma :可不可以先維持原稿 多點時間讓大家看 重大改革投票 11/11 12:44
magma :投票就說好幾號開始施行再依新板規執法 會不會好一點 11/11 12:47
energyashin :所以,我一開始不是就放時間叫大家看了嗎?? 11/11 18:22
energyashin :X在公告內,我明明就有說幾號開始實行試用 11/11 18:23
fxm00004 :推一下版主,當初定出來時的確有請大家討論看看阿 11/11 19:05
magma :我推文就有寫版主說10號施行阿...但我認為更民主一點 11/11 19:12
magma :應該要經過投票,而且只有3天提意見太短不是每個人 11/11 19:16
magma :每天都會進來仔細看文看公告。 11/11 19:16
energyashin :我發版規是11/06 到試用實行還有5天的時間。也許是 11/11 19:19
magma :現在板規1-1.1改了,但18210又依沒改前的板規處理 11/11 19:19
magma :所以我才會說原稿放久一點,等蒐集完意見投票並公告 11/11 19:20
magma :施行日期,或許比較妥適。 11/11 19:20
magma :可能我對日期認知不同公告那天跟施行沒算進去 少2天 11/11 19:27
energyashin :我只是版標修改提醒,我沒版規處理,沒設劣文 11/11 19:32
energyashin :因為我現在用手機回,我無法知道是哪篇,而且我這兩 11/11 19:35
magma :版主您先養傷吧~祝早日康復 11/11 2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