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改良建議
9/15有板友抱怨板面好亂後,陸續有些板友對刪文註記制度提出建言,
不過對板主而言在執行上各有些其他考量,利用此處做一點答覆:
1.將刪文理由或板規,與精華區指引回信給文章遭刪除者
最主要的難處如之前曾做過的解釋,寄信給原作者需執行的動作數
與耗費時間較多,板主現在能拿來整理精華區的時間已被排擠不少,
實在不希望再耗費更多時間在秩序管理的措施之上。
此外,我和藍魚板主不同的地方在於,個人一向是對主動寄信至
違規者的信箱這件事相當感冒(但若對方主動來信我必定盡力回覆)。
所有的板規和幫你查好的路徑都放在板面上,已經仁至義盡甚至還
有點過頭了,若要再幫他們送進信箱,讓他們一上站就可以輕鬆得
到我雙手奉上的資料,這口氣委實有點吞嚥困難。
每天的時間就那麼一點,板上沒誠意的使用者又多如牛毛,與其要
花時間對他們服務到家,我寧願為板上熱心付出的板友們多做點事。
2.統一刪文理由格式
smallcat510的建議立意甚佳,某種程度上的確可以降低目前
板面上的凌亂程度。
問題(1)"某種程度的降低",也意味著"無法徹底解決",
當板上不合規定的發問與發文一多,註記一樣會滿天亂飛。
(2)有時一篇文章內含多種違規情形,既不查精華區、又是發問
必填項目不填,可能還順便夾一兩個注音文...orz
刪文註記格式再怎麼統一,只要狀況一多,在必須全部標明
的前提下,註記還是會蠻長的;只要註記一長,看起來就亂。
(3)在某些特殊的狀況,並非很標準的違反規定,板主會希望稍
有人情味一點,而不是面無表情地刪文後簡潔宣達板規。
案例:最近板上新來了一位食記寫得很棒的wj兄,或許是因初來乍到對PTT
功能未完全熟悉,在他發表完第一篇食記後,馬上回覆自己的文章,
留了一行網址宣傳一下自己的blog。
請問大家,你們覺得此時板主按規定刪文後的註記應該是
「D:一行文請利用推文。」?
還是
「D:建議wj兄可用大E編輯原文加入blog網址」?
我當時選擇的是後者,並且為了避免wj兄一時尚未弄懂指令,先行雞婆
地在他的文章下推文先幫其補上他的blog位址。
或許有人會有此一問:「喂!板主,你怎麼可以有差別待遇?」
寫食記的板友是這個板上的靈魂,尤其寫得好的更是靈魂中的靈魂,我認
為這樣的小小差別待遇應該是可以接受的,有位gi板友之前在推文裡嫌這
個板沒有人情味,是否公允,大家心中有數。
當然,如果要做得更完美一點,板面註記應該按規定執行,再私下寄信告知
編輯功能,不過一來是自身習慣造成我從來不以寄信為管理上的第一考量,
二來是每天例行的管理動作執行繁多,有時難免思慮欠週而無法使每一個
細微的動作皆達致完美。
言歸正傳,上述例子僅為許多類型之一,板上的某些刪文註記在溝通內容上
會有特別的需求,若要全然統一,在實行上是有些難處的。
(建請wj兄莫要以為造成困擾而歉疚,這對板主們從來不是困擾,
相反的,未經同意以您作為解釋案例,該道歉的是我)
3.於精華區或是置底文章做編號式的刪文理由對照表
suwei1019板友的這點建議很棒,比起上一個建議,降低板上紊亂程度的
效果又更直接一些。因為所有繁複辭令都會化成一個個標準化的編號。
但是疑慮正如板友fania所言,其實不查精華區的就是不查,不看置底文
的就是不看,這樣的標準化編號,在使板面刪文註記更形整齊劃一的背後
,在板面上對新手直接宣達規範的功能也更為降低了。
此外,純然的編號而無其他原文內容關鍵字,其實當原作者回到板上可能
並不易找到自己的文章,只知道「不見了」,對原作者的告知功能是有疑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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