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板規:
18. 以推文回答問題或討論時,禁止僅貼連結,而無店名與其它補充陳述。
違反規定者,水桶禁言30天。
推文內容若判定為特定網站、部落格衝人氣,水桶禁言3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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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發現有些板友似乎頗愛為自己的部落格衝人氣,回答板友問題時,
有意無意不寫店名,只貼自己的部落格連結,讓讀者必須開個視窗連
過去,方得知其所以然。
明明可以用文字在同一頁畫面中清楚傳達的事情,卻非得要人開啟超
連結,而且總是連往自己的部落格,再不然就是有人發問指定要台北市
信義區的義大利麵店,卻偏介紹了個中永和的店家,然後又是附個連往
自己部落格的連結,這些行為呢,如果不是司馬昭之心,就是此地無銀
三百兩。(咦)
為了本板的愛與和平,此風殊不可長,所以立此規定加以節制。
新規定後半部可能會讓人覺得範圍過於概括模糊或不夠明確,萬一濫用
豈非淪為文字獄?這點只好請板友參酌小弟於本板當差10年的過往記錄,
先抱持信任看下去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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