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od板友們好:
這篇板規新增公告是針對團購券消費的規範。
團購券食記須於標題註明,並比照廣宣規定辦理,其實已經行之有年,不過
之前因為在下偷懶沒修訂板規XD,所以都是用私下回信勸導的方式處理,有
鑑於板友經常來信詢問,所以決定將此條目正式板規化,敬請配合,謝謝。
==============================================================================
3. 接受餐廳招待試吃者,張貼食記必須誠實揭露,並以[廣宣]為標題,勿自創標題。
與『同一家餐廳、業者』有關的廣宣,不分張貼者為店家或接受試吃者,
須一併計入廣宣額度限制-同一家餐廳60天內廣宣不得多於1篇。
團購券食記比照廣宣規定辦理,但團購服務缺失抱怨文則不受60天限制。
20. 使用團購券消費者,不論為正面食記或負評抱怨,皆須於標題註明「團購券」
以資區別,違者刪文。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0.9.58
※ 編輯: Dilbert 來自: 111.240.9.58 (12/16 23: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