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yajenhina (醒醒吧 阿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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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足訊]95年第四次紀律委員會議決定事項:
時間Wed Dec 13 14:58:09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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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ajenhina (醒醒吧 阿宅) 看板: B_supporters
標題: [足訊]95年第四次紀律委員會議決定事項:
時間: Wed Dec 13 14:57:55 2006
95年第四次紀律委員會議決定事項:
1、球員戴宏旭、李有山、林哲民三人取消本屆國家代表隊隊員資格,
並禁止國內外足球活動二年,禁止參與活動期間(自95.9.29至97.9.28止)。
2、南華國小球隊一年不得參與各項足球比賽,禁止參與活動期間
(自95.9.27至96.9.26止)。
3、南華國小教練李麒祿停止教練足球活動及親臨指導二年,禁止參與活動期間
(自95.9.27至97.9.26止)。
4、跨校生參賽之球員予以書面警告。
他們三個是發生什麼事情@@
應該是這樣@@
針對過去獲選球員拒絕國家隊集訓及比賽之情事,競賽規則也訂定「凡參加選拔賽者有服
從徵召參加國家代表隊集訓與比賽之義務,無故拒絕禁止參加國內足球活動二年」之條文
,希望組成戰力最佳之代表隊。至於明年5月十一人制也有東亞足球錦標賽預賽行程,而
五人制和十一人制國腳可能重疊的問題,中華足協競賽組長陳信安則說等選拔結果出爐以
後,再針對特殊狀況加以因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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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yajenhina 來自: 192.192.155.219 (12/13 15:02)
推 BlueMt:無言 12/13 21:39
推 yajenhina:其實我有點不懂啦 足協沒有解決人家課業問題的配套 12/14 00:07
→ yajenhina:還可以強制參加 唔喔~@ 12/14 00:08
推 lyzsyz:大環境呀 (嘆) 12/14 0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