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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海外所得 明年起課稅 【經濟日報╱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2009.09.02 02:43 am 經濟日報/提供 個人海外所得確定明(99)年1月起課稅,國外薪資、基金收益、證交所得、執行業務收 入等十大類所得無一倖免。財政部近期將發布課稅命令,除大陸地區所得之外,包括港、 澳地區等海外收入都要課稅。 海外所得明年起課稅後,估計在台規模達到1.42兆元的境外基金,將成為首當其衝的課稅 對象。國內年所得超過600萬元以上的高所得者,海外所得一旦超過100萬元,將要繳納 20%最低稅負所得稅。 為避免對境外基金等國外投資收益課徵最低稅負所得稅後,引起年底基金贖回潮,財政部 也正在考量是否採取不溯及既往的原則,包括以98年12月31日為分界點,以當時的基金淨 值做為投資人的成本,等同政府放棄對98年底以前,投資人的境外基金收益課稅,以降低 海外所得課稅的衝擊。 配合所得基本稅額條例(即最低稅負)施行,延後四年未開徵的個人海外所得,確定要在 明年元月1日起納入最低稅負制課稅。這也是我國首度對海外所得課稅,依據規定,海外 所得達到100萬元以上者,即需依法申報。 財部已擬妥海外所得課徵最低稅負所得稅辦法,對「海外所得」來源地區做出明確規定, 由於大陸地區目前依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來自大陸的所得已被納入課稅,免再申報最低 稅負之外,明年起凡取自香港、澳門、歐美等全球所得者,都將是最低稅負課徵對象。 依據財政部擬訂的課稅辦法,納入課稅的海外所得種類,比照國內所得多達十種,包括薪 資、利息、租賃及權利金所得、營利所得、執行業務所得、競技或機會中獎、退職所得以 及其他所得等,合計十大類海外所得總額逾100萬元者,需辦理最低稅負申報; 當國內加 計國外的免稅及應稅所得達到600萬元以上時,則需繳納20%最低稅負所得稅。 財政部強調,最低稅負施行至今已達四年,課徵對象全國約只有5,000戶,只占全體申報 戶的千分之1。最低稅負對海外所得課稅,原本就是只有金字塔頂端20%的高收入族群會受 波及,台灣自明年起將海外所得納入最低稅負課稅,具有公平課稅的實質意義。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2/5112543.shtml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72.14.82.86
a000tt:如果超過100萬大家會怎們做 09/02 06:08
oks777:要真的賺100萬..就課吧..國外投資也沒超過100萬.富人的遊戲 09/02 08:02
Eleen8651:連被課的資格都沒有 09/02 08:05
aquarian:回1F 等你國內年所得超過600萬元以上 再來傷腦筋吧 09/02 08:36
machinator:請問如果是"國內收入未達600萬, 但海外收入超過100萬" 09/02 09:33
machinator:將如何課稅呢? 09/02 09:34
tnf:話說之前有個新聞說薪水階級...我是赤貧戶耶...哭哭 09/02 09:34
a000tt:我的問題跟M大一樣,只要提報,不用扣稅嗎 09/02 10:45
happytiger:好遙遠的距離 09/02 13:09
nixo:超過100萬應該是要提報,不過不課稅。 09/02 18:45
gostt:我在國外的帳戶全部不關了 09/03 01:30
z1288:國外的帳戶怎麼查呢? 09/03 09:46
a000tt:很難查,但不保證查不到 09/03 10:43
midnight9:分批匯回來不要超過100萬 或是在國外提領現金偷帶回國 09/03 16:09
midnight9:其實繼續放在國外就好了 資金又要被趕出去了 09/03 16:09
blackberry:戶頭開在新加坡 如果沒有犯罪證據 台灣政府無法查 09/06 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