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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好~ 我先大略描述一下情形~ 共有兩筆錢有疑問~ 問題1 當初小弟我家裡移民加拿大, 有換點加幣帶去當生活費~ 現在身分拿到準備回台灣了~ 還有約剩3萬加幣匯回台灣. 但當初買加幣時是約27左右買的... 現在約31... 想請問這樣子有算"匯差獲利"嗎? 有需要報稅嗎? 還有我是分三次每次1萬匯回台灣的~ 所以每次匯款不超過50萬台幣~ 換匯也是分三天換(各1萬)~ 每次換也不超過50萬台幣~ 這樣子的話是不是算小額國稅局查不到? 問題2 另外就是當初是投資移民.. 放了40萬加幣在加拿大政府那5年無息~ 再過不久就會收回這筆錢~ 問題也是類似上一題~ 當初買27現在換的話31~ 這樣有要報匯差的稅嗎? 那如果我分40筆匯回台灣(各1萬)... 是不是就不會有紀錄?? (50萬台幣以下沒紀錄?) 麻煩大家指教~ 謝謝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4.83.23.187
TZUYIC:分40筆匯回台灣 -> 這樣花費的手續費很嚇人吧 03/18 15:53
krazymilk:還好..一筆300TWD.. 40筆1萬2... 如果要繳稅隨便都高過 03/18 16:00
willie666666:你要不要開跨國帳戶用領的比較快? 03/18 16:06
willie666666:香港花旗可以在台灣的美商花旗領 免手續費 一天八萬 03/18 16:11
kikiapple:單日小於50萬不用申報 不等於 沒有資料可查 03/18 18:54
nccubike:該報的稅還是報吧 03/18 18:58
lex4258:那加下來的總額呢?還不是會超過,到時候 03/18 21:05
lex4258:不實申報加上40筆手續費哪裡划算 03/18 21:06
ROCAF:借問一下...外幣交易所得要拿什麼文件去報啊? 03/18 21:18
abc9gad:少算一樓 03/19 0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