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GJman:簡單來說,當年度有收入超過600萬才要考慮最低稅賦 02/25 12:40
→ HGJman:少於600萬,則要考慮有無海外所得,不然就是普通報稅即可 02/25 12:40
→ HGJman:海外所得如果是透過國內金融機構去操作,他們會報去國稅局 02/25 12:47
→ HGJman:所以要考量自行在國外與透過國內,一戶所有海外所得~ 02/25 12:47
→ HGJman:我有問題的部分是,海外所得要報在誰的名下? 02/25 12:48
→ HGJman:自問自答,應該是不管幾個人,總海外達100萬,每個人都要報 02/25 13:42
推 chingi:國內外所得加起來超過600萬 才需要考慮海外所得課稅問題 02/25 16:51
我漏看了一行:
海外所得屬於最低稅負制中六大項稅基之一, 不需併入綜合所得稅計算。
所以chingi大說的是正確,謝謝~
原文我修正了~
※ 編輯: HGJman 來自: 123.192.228.58 (02/25 17:59)
推 raulyuyu:最近剛好也遇到這個問題 請問一下 依chingi大的意思是說 02/25 19:51
→ raulyuyu:沒有超過600萬的話 申報也不會被課稅嗎? 那可以不申報嗎? 02/25 19:53
→ raulyuyu:謝謝 02/25 19:53
推 dongy:請問海外所得怎麼計算,國稅局應該不可能跟國外券商要帳單吧 02/25 20:18
→ dongy:如果匯回時計算的話,對長期投資人很不利 02/25 20:19
→ dongy:投資了30年,賺個600萬還要課稅 02/25 20:19
→ dongy:不過,如果用 debit card 在國內領錢,應該就查不到了吧 02/25 20:20
推 mauricew:≧100萬,一定要「申報」嗎? 02/25 20:53
我猜:
申報的好處就是你當年有海外所得,譬如
海外所得
101年:200萬 總所得為300+200萬,海外所得不課稅(可能是免稅的意思)
102年:800萬 總所得為500+800萬,今年剛好超過要算基本稅額,有可能被課
但101年的部分有申報,所以如果102年匯回1000萬,可以提200萬在101年已經申報。
詳細情況,報稅的時候再問問~
※ 編輯: HGJman 來自: 123.192.228.58 (02/25 22:46)
推 jogy0729:所以每年都報,沒賺也申報,但都在免稅額內 03/03 07:00
→ jogy0729:以後買到飆股就能直接匯回來囉? 03/03 07:01
→ HGJman:今年報稅問問詳細情況比較妥當~ 03/03 1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