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apdh: 國內贈與稅可以課,除非沒有戶籍,但那就看國外法律 11/15 12:47
→ napdh: 遺產及贈與稅法,3-1看一下 11/15 12:51
→ se123gt88: info.php?id=94066&title_id=6563 11/15 14:02
→ se123gt88: 這樣不用課海外所得稅? 11/15 14:04
推 sonnyc: 股票如為受贈而取得者,應以受贈日為取得日,並以受贈時 11/15 14:06
→ sonnyc: 股票之時價為取得成本計算所得;但股票如係因配偶相互贈 11/15 14:06
→ sonnyc: 與而取得,則應以第1次贈與前之取得日為取得日,並以第1 11/15 14:06
→ sonnyc: 次贈與前之取得成本計算所得。 11/15 14:06
→ w901741: 提醒一下,夫妻兩人免稅額合計750萬,現在還是覺得不太合 11/15 14:14
→ w901741: 理…結婚後要繳的稅比單身的時候高很多… 11/15 14:14
→ kslman: 台灣法律是在懲罰婚姻 11/15 14:30
→ napdh: 3樓的部分是夫妻間現金轉移不涉及贈與,但先生IB的獲利沒算 11/15 15:44
→ napdh: 真的要查還是會要求先生資金來源是薪資還是資本利得要課稅 11/15 15:47
推 napdh: 漏字補充:夫妻間贈與行為要申報,但是不用計入贈與總額 11/15 15:52
推 heavenbeyond: 你覺得有這麼簡單就可以「完全不需要繳海外所得稅」 11/15 20:30
→ heavenbeyond: 嗎? 11/15 20:30
→ heavenbeyond: 最簡單而且完全合法的方式,就是分次賣出啦。假設某 11/15 20:30
→ heavenbeyond: 年度的所得稅申報是以到X月X日的所得為期限,你就分 11/15 20:30
→ heavenbeyond: 二次賣,而第二次賣出是在X月X日的隔天賣,這樣它的 11/15 20:30
→ heavenbeyond: 海外所得就可以用隔年的年度去計算,等於多了一個75 11/15 20:30
→ heavenbeyond: 0萬的免稅額。 11/15 20:30
→ heavenbeyond: 以你的例子3000萬來說,分二次賣一次賣1500萬,每一 11/15 20:30
→ heavenbeyond: 次賣出的獲利是1000萬,(1000-750)*0.2=50,只需要 11/15 20:30
→ heavenbeyond: 繳50萬的海外所得稅,分二次賣就要繳100萬,遠比你 11/15 20:30
→ heavenbeyond: 一次賣出的450萬稅金要低。 11/15 20:30
→ heavenbeyond: 你如果要說「靠,還要繳100萬的海外所得稅?太多了 11/15 20:30
→ heavenbeyond: 」,那我老實不客氣跟你說一句:「在股市賺了2000萬 11/15 20:30
→ heavenbeyond: 卻連5%的稅都想逃的人,這氣度就保證了他不可能在股 11/15 20:30
→ heavenbeyond: 市賺到2000萬。」 11/15 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