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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了解的是,外籍人士就算來台工作,都要繳一定的稅金給台灣的政府, 怎麼會一旦申請了本國國籍就不繳稅了呢? 你要怎麼在台灣工作卻對台灣沒有貢獻? 我同意一定要有所限制,不能因為有限制就認定這樣叫做「歧視」。 但像是要提出財力證明和多達三到四次的健康檢查, 很難當作是「合理的」限制吧? ---- 部份刪除, 請見諒 看看這則新聞, 體檢換個角度是保護別人也保護自己 http://news.google.com.tw/nwshp?hl=zh-TW&ned=tw&ncl=1107280861 現在我覺得那個小朋友很無辜, 如果小朋友可以平安長大 整個社會要為當初那個疏忽的檢查付出多少成本? 這個新配家庭與社會整體(健保)又要花多少金錢在這個小朋友後續的醫療開銷上? 臺灣人從小就有優良的公衛體系保障國民身體健康(不是全世界最優 起碼也還不錯) 外籍配偶產下的也是將來的臺灣人 在健康把關上可以輕乎隨便嗎? 這不是歧視的問題 今天臺灣人去別人的國家當新移民也會遭遇近似的待遇 我歡迎新移民, 但是我覺得健康問題攸關重大, 謹慎小心並不一定是歧視 或許在新移民的原生母國裡沒有這麼注重公共衛生與健康 但不代表其他國家不重視 既然來到新國家 是不是也要遵重新國家的作法呢? 相對的 我也感謝政府為國民全體(公民 新移民 原住民等)的健康把關所做的努力 ※ 編輯: EllaElla 來自: 203.68.107.18 (03/21 1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