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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也不是假設性的"如果",算是事實... 我舅舅在多年前娶了一個印尼籍的新娘,剛開始的也滿幸福的過了一陣子, 後來生了兩個孩子,她也順利拿到了台灣的身份證, 那一陣子剛好台灣的景氣差,舅舅臨時工的工作有一陣沒一陣的, 舅媽便說要出去工作幫忙賺錢,於是便在家裡附近的工廠當女工, 工作沒多久,她便認識了工廠的主管還是老闆之類的人, 對方也是有老婆的,他們倆居然很光明正大的交往起來了, 那個外遇對象下班還會送她到巷口,而那個女人也開始不拿錢回家家用, 兩個小孩也不管,她自己用全套的SK2保養品, 但小孩要吃飯就要她們去找我舅舅要錢,而且也一天到晚不在家, 我舅舅知道了她外遇,我也不知道他的想法到底是怎樣,他也不想管那女人了, 就隨便她了,時間久了,她愈來愈囂張,根本就是把家當成旅館來睡覺, 最近,她居然跟我舅舅說她要離婚,而且還要那兩個孩子的扶養權, 我們猜她是為了想要贍養費,(因為她平常也不太顧那兩個小孩) 我想請問各位版大,如果是這種情形,她拿到小孩扶養權的機會大嗎? ps.我舅舅是臨時工人,工作不穩定;她則是工廠女工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29.7.203
higashi:先找出證據保留起來,以後開庭打官司的時候用的到。不過, 06/12 08:12
higashi:話說回來,原po舅舅的工作如果還是不穩定,就算要到小孩 06/12 08:14
higashi:也不見得是好事 06/12 08:14
AniSll:推樓上 06/14 15:50
harrygp:其實 贍養費不一定是男給女。若是有證據可以叫女方賠錢 06/27 1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