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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yumta (人就是如此 ...)》之銘言: : 我班上有位新移民子女 : 她的媽媽目前因為和爸爸吵架回印尼去了 : 爸爸不准媽媽和孩子聯絡 : 所以媽媽都是透過我詢問孩子的消息 : 我想請問的是如果他們真的離婚了 : 那媽媽是否很難拿到監護權 : 如果沒有拿到監護權可以有探視孩子的權利嗎? : 或是有什麼單位可以提供給這位媽媽相關的咨詢服務 : 每次媽媽和我聯繫我都覺得她很可憐 : 因為家暴不得已才逃回故鄉,又不能看到自己的小孩 : 謝謝 這個印尼媽媽的處理方式不對,既然是家暴,就要先報案,這樣就留下記錄,就可以 向法院申請判決離婚,並爭取監護權,這對她有利,而且只要她有監護權,她就可以 留在台灣,外僑居留證也可以申請,而依親對象則改成她的小孩子。 如果是協議離 婚的話,則最少要爭取到共同監護,這樣媽媽一樣可以留在台灣。 最壞的狀況是, 媽媽居留證過期了,那就要被罰款及管制一段時間才能回台灣。 就算沒有監護權, 媽媽還是有探視的權利,但這樣居留證到期就得離開台灣了。 有問題的話,可以找 移民署,只要她人在台灣的話。 不像我的老婆還在外國,移民署根本幫不上忙。 台灣男人多是自私的、自以為是的。所以如果你能幫的話,就常跟小孩子說媽媽很愛 他,很快就會回來看他了,很多爸爸都是跟小孩子說媽媽不愛他。 除了移民署外,還有許多協會可以幫忙,請 google 一下吧! ※ 編輯: alhung 來自: 118.170.73.8 (01/02 1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