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呀!看了真的是粉令人氣憤的啦!
我看台灣以後應該要立一個法條就是禁止有前科的人參選--
哪怕是國中被記一個小過的都不行。
不然,就把流氓及混過黑道的通通送到一個無人島去自生自滅。
竟然使用如此卑劣的手段讓此等小人當選?
真是........
話說回來,這就是台灣的選舉呀!
這也是國民黨黨員過多及沒有篩選所造成的結果!
要改變這種情況,也許不是在咱們有生之年就能夠達成的。
因為要把黑道抓光光是不可能的事啦。
所以,選舉這種事以後還是少碰為妙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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