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loxyz 信箱]
作者: CIH (福神降臨)
標題: Re: [閒聊] 班板認領回來了
時間: Mon Nov 15 19:59:23 2010
站長表達貴板的回復疑慮
2. 認領並解除判決確定之違法看板,需滿足下列所有條件。
(1) 經設定違法看板達三個月以上。
(2) 該看板有五名以上之固定成員使用。
(3) 認領時及日後接任時,擔任該看板板主者不得有違反不當
更動帳號數值管理辦法之紀錄。
站長對於貴板五名固定成員,僅在貴板簡單的回覆,幫忙灌水。
這樣的使用方式,並非正常討論範圍。
在此,小組長本人建議貴板五位以上的成員,在正常討論以後,
重新再向站長申請備案。
※ 引述《loxyz (loxyz)》之銘言:
: ※ 引述《CIH (福神降臨)》之銘言:
: : 我是小組長
: : 報歉,剛去ID_Finance板看,貴板沒有去備案,我先將貴板設回違法狀態
: : 等ID_Finance板站長審核通過後,我再將貴板解除違法狀態
: 您好請問一下現在 ID_Finance板還有在審核備案的文章嗎
: 因為我搜尋一下發現有七月跟八月份的備案都還沒審核
: 不知道情況是怎麼樣
: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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