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oshings:法官釋憲 需要2~3年時間才能得到結果~ 1.168.125.102 03/23 16:55
→ frank00591:大法官釋憲,不是政府或立法院提的 112.105.50.17 03/23 17:05
→ frank00591:人民都只能等到惡害已發生,有什麼回復 112.105.50.17 03/23 17:05
→ frank00591:可能。 112.105.50.17 03/23 17:05
→ frank00591:司法院大法官案件審理法第五條第一項第 112.105.50.17 03/23 17:06
→ frank00591:二款 人民對於憲法所保障之權利,遭受 112.105.50.17 03/23 17:07
→ frank00591:不法侵害"經法定程序提起訴訟"~~~~~ 112.105.50.17 03/23 17:08
→ frank00591:第2款的限制都 已經侵害法益結果已發生 112.105.50.17 03/23 17:08
→ frank00591:一三款要發動,靠現在立委跟政府,根本 112.105.50.17 03/23 17:09
→ frank00591:不可能,誰會蠢到拿石頭打自己臉 112.105.50.17 03/23 17:10
→ frank00591:要件已經被立法者嚴格限制在那邊了 112.105.50.17 03/23 17:10
→ frank00591:我國法院跟大法官,必須保持不告不理的 112.105.50.17 03/23 17:11
→ frank00591:中立原則,這些早在立法上就被設計好的 112.105.50.17 03/23 17:11
→ frank00591:障礙。 112.105.50.17 03/23 17:11
抱歉我沒有事先了解那一部份 原來還要這麼久 而且這麼麻煩
※ 編輯: GiauLong 來自: 140.117.199.63 (03/23 17:29)
→ frank00591:您言重了,民眾本來就沒知的義務 112.105.50.17 03/23 1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