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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是錯的離譜 1.你看到的新聞畫面是行政院內嗎?是在外面的馬路上 走在路上犯什麼法?警察憑什麼要人離開馬路? 2.違反比例原則 民眾手無寸鐵也沒任何反抗意思 就算有違法帶上警車就是了 打人是多餘的違法暴力行為 當然 以上是假設政府還有守法的自覺前提下 ※ 引述《Edward56 (Edward56)》之銘言: : 我很想問一個問題 : 警察打人到底是對是錯 : 民眾衝進政府機關->所以警察打人 : 這就跟如果我現在衝進總統府 : 我會被便衣警察制服或是被憲兵開槍打死 : 不是同樣意思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53.7.146
memoryautumn:他們會說非法集會 114.39.64.64 03/24 01:38
KydoiMos:行政院周邊的集會都是非法的 1.164.169.2 03/24 01:39
blacksirius:江宜樺 馬英九 金小刀 出來面對 61.227.200.11 03/24 01:39
Foye:你看過集會遊行法嗎?223.140.239.164 03/24 01:39
forbearance:感覺比較是比例原則問題吧 123.204.81.167 03/24 01:39
cttw19:根本不需要打人122.121.224.114 03/24 01:39
UIHMYLO:就算只是經過停下來看幾秒也會有事了吧220.132.246.176 03/24 01:39
lai162:先看看集會法第六條吧 周邊範圍都是違法的180.176.180.157 03/24 01:40
n61208:多讀點書再來戰 124.10.32.251 03/24 01:43
frank00591:不錯啦 憲法原則還有到一個 112.105.50.17 03/24 01:44
s0927009200:警察是無辜的 他們也是只是服從命令 114.34.225.152 03/24 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