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duolon:2.我說說我的親身經驗: 很久以前幫忙搬親戚骨灰入堂 辦完
→ dkenvy:就射了
→ duolon:事情後全身無力 精神不佳(就是感覺有點不舒服) 自己跑去百
推 alprazolam:人斬
→ duolon:貨的地下B1食堂吃餐點 一直都是不太舒服 結果我吃到一半就
推 ZekeLiu: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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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31.92.245
推 hongtm:立院是國會自主 行政院不是 113.61.219.177 03/24 08:31
→ GentSoloist:立法院只有國會議長可以使用警察權, 112.105.52.31 03/24 08:31
推 obov: 就射惹ˇ 76.103.54.184 03/24 08:31
推 jackthegreat:立法院可以集會 警察權在王手上 114.40.171.129 03/24 08:31
噓 zs111:就是因為院長的因素啊 除去後剩下啥? 111.249.41.217 03/24 08:31
→ forumk23:簡單講,國會有保護傘,政院無 1.163.144.141 03/24 08:31
→ GentSoloist:行政院周遭遊行以集遊法而言是非法。 112.105.52.31 03/24 08:32
感謝以上 所以就連靜坐都不行阿...
NOT FUND
噓 Ciddens:行政院不辦公一堆政府機關都癱瘓了 1.163.24.165 03/24 08:33
我還以為他們只有在繳稅期間才會辦公
→ rahim03:這篇是亂寫的 不要被騙111.254.103.224 03/24 08:33
請問哪邊是錯誤的?
→ rahim03:律師是出來假的喔111.254.103.224 03/24 08:35
→ rahim03:簡單講 就是服貿不是行政命令 沒有任何一111.254.103.224 03/24 08:37
→ rahim03:條條文可以得出這個結論111.254.103.224 03/24 08:37
→ rahim03:還有所謂公聽會 國民黨辦的 3天開8場111.254.103.224 03/24 08:37
→ rahim03:都不敢講111.254.103.224 03/24 08:37
→ rahim03:引用兩岸條例第5條第2項 卻不敢引全文111.254.103.224 03/24 08:38
→ rahim03:只敢引後段 故意不敢提前段說的 應以法律111.254.103.224 03/24 08:38
→ rahim03:定之者 是要送審議 不是備查111.254.103.224 03/24 08:38
受教了 感謝您
※ 編輯: jack791015 來自: 36.231.92.245 (03/24 08:40)
→ rahim03:說簡單點啦 假設今天服貿直接說111.254.103.224 03/24 08:39
→ rahim03:大陸人民只要投資100元 可以帶20000人來111.254.103.224 03/24 08:39
→ rahim03:你覺得應不應該給國會審查? 沒那麼難嘛111.254.103.224 03/24 08:39
→ rahim03:不然行政權片面就可以達成實質統一111.254.103.224 03/24 08:40
→ rahim03:國會還不能監督 你覺得合理嗎111.254.103.224 03/24 08:40
→ rahim03:還有 如果認定服貿是條約 依據大法官釋字111.254.103.224 03/24 08:41
→ rahim03:329號解釋 就是要審 哪有什麼備查而已111.254.103.224 03/24 08:41
→ rahim03:蓄意誤導 很可惡111.254.103.224 03/24 08: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