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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糞坑板的律師朋友怎麼說喔 Zzz 已經開始參考對岸法律了嗎? ※ [本文轉錄自 HatePolitics 看板 #1JBvhB9i ] 作者: deann (古美門上身) 站內: HatePolitics 標題: [討論] 包圍行政院有沒有構成內亂罪 時間: Mon Mar 24 10:39:04 2014 可參考對岸對顛覆的定義 「以非法手段推翻或篡奪國家現政權,包括中國各級權力機關、司法機關、軍事機關、中 央和地方人民政府在內的整個政權」 如果用對岸的刑法的顛覆標準,這群毛頭小子絕對構成內亂罪 加上又用"佔領"這兩個字 立法院與行政院都屬中華民國之國土阿 所以也可以該當意圖竊據國土,重點是具體實行阿 按裡應該用內亂罪法辦這群人才對,什麼佔領立法院、佔領行政院的 這樣還不算內亂 那什麼才是內亂?!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51.220.133
zick0704:中肯! 03/24 10:40
puec2:我一點都不想參考對岸的法律 03/24 10:41
lave2002:台灣很快就會適用對岸憲法跟法律了~你急什麼 03/24 10:42
NaoGaTsu:不太可能…這條禁術不到非常時刻不會拿出來用… 03/24 10:42
JamesHsuan:已經看到對岸,這麼想統一就說阿 03/24 10:42
NaoGaTsu:1992年修法後就沒被用過了。 03/24 10:42
Foye:一用就要戒嚴了 民主就gg了 03/24 10:43
fantasyland0:我已為台灣08就適用對岸憲法跟法律了 還沒嗎? 03/24 10:43
Dislike5566:沒有!呵! 03/24 10:44
godblesssam:刑101.136.138.149 03/24 10:45
後面 136、138、149 應該都被 101吸收掉了 136 138 149都是完成101 的必要行為
godblesssam:暴動內亂罪 03/24 10:47
dosa740612:內亂罪的歷史讓他不可能出現在這種場合... 03/24 10:48
理論上可以構成內亂罪,只是因為政治考量不會用這條法辦這些學生 ※ 編輯: deann 來自: 60.251.220.133 (03/24 10:49)
totaketotake:我的解讀是本文的作者自己去套用對岸法條,這在承認 03/24 10:57
totaketotake:台玩要服從中國的法律嗎?.... 03/24 10:57
tim1234:請對岸來把那些學生抓走啦 台灣不需要那些學生 03/24 11:05
lumax:我覺得中肯,但為何要用中國的法律呢?? 03/24 11:16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fox999 (114.43.171.99), 時間: 03/24/2014 11:17:19 ※ 編輯: fox999 來自: 114.43.171.99 (03/24 11:18)
glaciereyes:已經要來統治了是否? 1.34.69.152 03/24 11:18
allsheep:...用別國法律幹嘛? 36.231.36.7 03/24 11:18
glaciereyes:本案應由福建地方法院管轄嗎?????? 1.34.69.152 03/24 11:19
E5:......用中國的法律來審判台灣的人民? 163.20.130.197 03/24 11:19
andytaso:怎不用老美的法律 怎不用日本的法律? 111.249.46.51 03/24 11:19
Waitaha:依你這麼說所有犯罪都是內亂罪 笑了 59.115.184.191 03/24 11:19
glaciereyes:源源PO怎不快去投共? 1.34.69.152 03/24 11:21
moonbook:為什麼你要那麼著急呢?120.126.194.203 03/24 11:29
winu:笑死人的解說 還內亂咧 114.27.0.252 03/24 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