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zick0704:中肯! 03/24 10:40
→ puec2:我一點都不想參考對岸的法律 03/24 10:41
→ lave2002:台灣很快就會適用對岸憲法跟法律了~你急什麼 03/24 10:42
推 NaoGaTsu:不太可能…這條禁術不到非常時刻不會拿出來用… 03/24 10:42
→ JamesHsuan:已經看到對岸,這麼想統一就說阿 03/24 10:42
→ NaoGaTsu:1992年修法後就沒被用過了。 03/24 10:42
推 Foye:一用就要戒嚴了 民主就gg了 03/24 10:43
→ fantasyland0:我已為台灣08就適用對岸憲法跟法律了 還沒嗎? 03/24 10:43
→ Dislike5566:沒有!呵! 03/24 10:44
推 godblesssam:刑101.136.138.149 03/24 10:45
後面 136、138、149 應該都被 101吸收掉了 136 138 149都是完成101 的必要行為
推 godblesssam:暴動內亂罪 03/24 10:47
推 dosa740612:內亂罪的歷史讓他不可能出現在這種場合... 03/24 10:48
理論上可以構成內亂罪,只是因為政治考量不會用這條法辦這些學生
※ 編輯: deann 來自: 60.251.220.133 (03/24 10:49)
→ totaketotake:我的解讀是本文的作者自己去套用對岸法條,這在承認 03/24 10:57
→ totaketotake:台玩要服從中國的法律嗎?.... 03/24 10:57
→ tim1234:請對岸來把那些學生抓走啦 台灣不需要那些學生 03/24 11:05
推 lumax:我覺得中肯,但為何要用中國的法律呢?? 03/24 11:16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fox999 (114.43.171.99), 時間: 03/24/2014 11:17:19
※ 編輯: fox999 來自: 114.43.171.99 (03/24 11:18)
噓 glaciereyes:已經要來統治了是否? 1.34.69.152 03/24 11:18
→ allsheep:...用別國法律幹嘛? 36.231.36.7 03/24 11:18
→ glaciereyes:本案應由福建地方法院管轄嗎?????? 1.34.69.152 03/24 11:19
噓 E5:......用中國的法律來審判台灣的人民? 163.20.130.197 03/24 11:19
→ andytaso:怎不用老美的法律 怎不用日本的法律? 111.249.46.51 03/24 11:19
→ Waitaha:依你這麼說所有犯罪都是內亂罪 笑了 59.115.184.191 03/24 11:19
推 glaciereyes:源源PO怎不快去投共? 1.34.69.152 03/24 11:21
推 moonbook:為什麼你要那麼著急呢?120.126.194.203 03/24 11:29
→ winu:笑死人的解說 還內亂咧 114.27.0.252 03/24 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