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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layboy3221 (Jay1022)》之銘言: : 警察為什麼要強制動用武力驅趕呢,如過直接下催淚瓦斯,用不流血的方法驅趕不是比較好嗎。 : 用棍棒揮打 太不人道了 你用一把FN 303 就可以把人驅趕的亂了 (FN 303,號稱地表最強鎮暴武器,可發射漆彈,辣椒水彈,塑膠彈) 棍棒其實比較像是近距離肉搏 而且槍枝就算嗜血也不會殺死人 (FN 303本來就不是殺人武器 他也殺不了人) 但是棍棒可能因為使用者導致不同結果 當然taser我不知道用不用的了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29.1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