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FIRZEN45:你知道旺旺中時集團董事長蔡衍明嗎? 03/24 16:01
非戰QQ 只是想要詢問一些問題
根據 陸資來臺投資的審查及管理機制為何? 想要聽聽不同的看法
http://www.ecfa.org.tw/ShowATSFAQ.aspx?id=34
目前看來經濟部的考量有資金、人員這兩大項,
也設立了防禦條款針對家世背景不單純的人。
1. 家世背景衍伸到哪邊?
是指自己直接在中國的政經地位包含直系親屬而已,還是會連同非直系親屬一起調查?
目前中國的一胎化,造成表堂兄弟姊妹之間的關係連結跟親的差不多,
更別提衍伸出去的親屬關係。
不知道政府對於這一塊的構想是否有對策?
2. 專業技術人員的定義?
目前公告的文件中沒有發現政府對於來台專業技術人員的考核標準以及規範,
是要依照大陸、台灣還是國際公認的標準?
如果是上述這三項,詳細的條件內容有嗎?
3. 違法的話是照什麼法條來辦?
在這篇問答集裡面只提到「違反兩岸條例相關規定」會處以罰鍰及其他。
那如果是犯了非經濟相關的法呢?
目前查看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Q0010001
(兩岸條例相關規定是只有這個嗎?)
只規定了不得從事之行為的項目,但詳細的處理辦法,卻是「相關部門定之」。
都定好了嗎?
懇請法律專業的人士來解惑QQ
※ 引述《k5678 (吉)》之銘言:
: 很抱歉 我可能是非主流民意
: 但我已經做好要被噓到XX的準備了QQ 請小力一點
: 原文 http://disp.cc/b/163-7sTJ
: 下方為節錄 我的反駁點言論在最後兩頁
: ==============================================================================
: 每個部門開放內容有四項:跨境服務、境外消費、商業據點、自然人呈現
: 台灣開放的 只要大陸資金夠 幾乎全部項目都可以用獨資、合資、合夥、分公司
: 這四種方式設據點
: 大陸開放的 還會要求專業人員務必符合相關證照要求或大陸原有規定
: 設立據點也不一定四種都有 有的還會限定城市
: 仔細看看內容 為什麼大陸的部份可以訂定的如此詳細
: 同一個項目還會針對不同的內容寫出不同的規範 台灣的卻好像一直複製貼上呢?
: ==
: WTO水平承諾內容我找不到相關資訊 或許有包含前兩類也不一定
: 但為什麼兩方明訂的專業技術人員,來台的大陸人沒有限制一定要有專門職業證照
: 而去大陸的台灣人卻要具備服務相關學歷和技術職業資格呢?
: ==
: 還明確指出資金達多少(至少600萬台幣)、可以來多少人(6~45人)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可是這份文件卻還有訂定要求來台正式工作的負責人+主管+技術人員,
: 除了工作經驗還要有相關學歷或專業證照的規定
: 規定的來台停留的時間有的和服貿協議的一樣、有的比較少
: 怎樣算專業還有可以待多久這兩件事 大陸人到底要遵守哪一種版本?
: 如果到時候這麼多人都跟著合法設立的公司來台灣 卻像某些勞工一樣非法滯留
: 或者是儘管合法停留 卻影響台灣的一些政策執行該怎麼辦?
: ==
: 入出國及移民法 http://ppt.cc/-51P
: 第三條 停留:指在臺灣地區居住期間未逾六個月。
: 居留:指在臺灣地區居住期間超過六個月。
: 永久居留:指外國人在臺灣地區無限期居住。
: 定居:指在臺灣地區居住並設立戶籍。
: 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長期居留或定居許可辦法 http://ppt.cc/iVA-
: 移民署法規查詢系統
: 裡面現行大陸人可定居台灣的條件主要是透過依親也就是結婚關係來取得的
: 這樣看來 前面提到服務貿易裡面的小漏洞 似乎最多就是永久居留無法拿到戶籍
: 可我突然發現這個移民業務小精靈 http://www.immigration.gov.tw/wizard/mp.htm
: 大陸人民的分類下面 就有定居這個選項 怎麼樣的人可以申請
: *大陸地區人民基於經濟之考量,經許可在台灣地區長期居留滿2年者,得申請定居。
: ﹋﹋﹋﹋﹋﹋﹋﹋﹋﹋﹋ ̄ ̄ ̄ ̄ ̄ ̄ ̄ ̄ ̄ ̄ ̄ ̄ ̄
: *大陸地區人民,經專案許可在臺灣地區長期居留連續滿二年
: ﹋﹋﹋﹋﹋ ̄ ̄ ̄ ̄ ̄ ̄ ̄ ̄ ̄ ̄ ̄ ̄ ̄ ̄
: 且每年在臺居留逾一百八十三日(至少一百八十四日),同時符合一定條件者。
: 也就是說除了依親之外還有這兩種也行嗎?
: 我怎麼有種這好像是為服務貿易協議量身訂做的配套措施的感覺
: ==============================================================================
: 主要就是說技術人員跟定居的問題吧?
: 專業技術人員
: ECFA常見問題中 第20題有提到
: (至於不要問我為啥是拿ECFA條例不是服貿 問這問題代表你根本沒搞懂!!)
: http://www.ecfa.org.tw/EcfaAttachment/ECFADoc/9908_FAQ.doc
: 然而,其他一般商業服務業,倘我國開放,則來台投資的陸資企業可派遣白領高階人員來
: 台經營業務,如負責人、經理人、主管或專業技術人員等「企業界」專業人士,亦應根據
: 現行「大陸地區專業人士來台從事專業活動許可辦法」,並未進一步放寬。因此對於大陸
: 企業來台投資的陸資企業負責人或專業人士來台工作,設有嚴格的資格條件及人數限制,
: 例如即使總投資金額超過330萬美元(約新台幣1.56億元),陸資企業派遣來台經營的總
: 人數仍不得超過15人,換言之,大陸企業投資金額再高,派遣來台運營的人數上限為15人
: 。
: 哪裡沒專業技術人員??
: 還45人咧...?
: 45人是可再帶2位家屬,但家屬不得工作..(來2隻米蟲幫他花錢不好嗎?)
: 別再引用錯誤資訊...
: ※另外有人會提假公司真移民,請看"陸資來臺投資的審查及管理機制為何?"這篇
: 定居
: 定居拿身分證 要跟中華民國國人結婚
: 現行規定大陸地區人民為臺灣地區人民之配偶,由團聚、依親居留、長期居留至定居等階
: 段,而且在臺灣地區居住期間達到規定,最快約需要6年時間,申請並取得定居許可後,
: 就可以到戶政事務所辦理設籍並申請身分證。
: 所以定居....他就還是定居...除非結婚...他待再久也不會改變=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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