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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政民主的核心意義是「統治者不得濫權」,而不是「濫權者可以得到任期保障」。 憲政主義要求我們檢視集會遊行法有無違憲,而非要求我們順服於具有違憲嫌疑的惡法。 如果只因為台灣已經將選票普及於每一個人,而國會議員已經全面且定期地改選,就要求 人民不該再有上街頭抗議的念頭,那顯然是低估了維繫民主社會所需要的動能。 如果只因為憂慮群眾運動必然具有的非理性性格,以及群眾運動所可能造成的社會不安, 就想徹底否定群眾運動在民主體制中的地位,恐怕會掉入霍布斯式專制主義的思惟。 無論如何,筆者很難想像「靜坐」的群眾如何能「衝進總統府」?手無寸鐵的抗議者如何 能完成「流血的革命」?而靜坐前還拼命在訓練義工維持秩序的人民運動,為何要去為軍 警的武力鎮壓及不特定支持者與反對者的衝突負責? 作者:台灣大學政治系教授 搞錯了 是立法院不是總統府 -- 推 kkessherry:總之南極發生啥事都人類幹的啦就對了?? 02/26 19:34 推 NicoRobin26:企鵝:不然怪拎北喔? 02/26 19:34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3.103.92
panda04056:推 03/24 22:05
Vett:上街抗議有說你可以攻戰行政院嗎 03/24 22:05
AustinRivers:那個教授現在是馬的愛卿 對吧 03/24 22:05
cloudwolf:推!! 03/24 22:06
tokyo730714:江揆寫的吧XD 03/24 22:06
forent:說好公僕怎麼又變統治者? 03/24 22:07
forent:我叫他驅離的呀 03/24 22:07
ya9527:將宜化的文章....幹他媽的騙子! 03/24 2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