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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來許多人從討論服貿的本身轉向討論警察違法比例原則vs暴民 我認為在暴力這件事情上誰對誰錯不是重點,何以見得? 認為警察拿警棍盾牌打人而憤恨不平者: 是,我理解你們的悲憤情緒,但請你們了解今天為什麼要走向行政院?是為了用更激進 的手段表達你們的訴求,即便是可能受傷流血,對!即便是可能受傷流血。警察是否執 法過當,大家有影片大家有公斷,要告要賠我們一件一件來,但今天你們在行政院的目 的是要讓退回服貿的聲音獲得回應,而非要施暴警察被捉去關,大哭大鬧只會惹人非議 :自己違法在先叫什麼叫。對原先傳遞訴求的目的並沒有幫助,只是白白被打罷了。 認為學生闖入政院簡直目無法紀者: 是,我理解你們的擔憂,認為國家最高行政機關怎可被抗議群眾侵犯,尤其是一群自稱 以靜坐民主方式的大學生們。但我也希望你們理解,他們闖入政院是否違法是一回事, 但他們想表達的聲音又是另一回事。闖入政院是否違法已經木已成舟,社會自有公斷, 該逮捕的就逮捕,該處罰的就處罰。但你們仍必須試著傾聽他們為什麼要用 這麼激進的手段,是不是想說什麼? 舉個生活例子: 我跟某甲在路上打架,警察看到跑了過來,我們互告傷害驗傷後皆成立。警察會就這樣 算了嗎?不,他會問我們為什麼打架?我說:「因為他偷我東西被我發現」你說說,偷 竊案是不是要另外成立個案子調查? 同理,今天暴力不暴力、學生警察誰對誰錯是一回事,有錯就罰,沒錯就放人。但心聲 還是要被聽見,所以請支持學運學生者試著去向另一方表達你們的訴求,而不是一謂喊 警察打人; 請責怪學生怎麼可以侵犯最高行政機關者也試著去聽學生的訴求。這樣今天 這場激烈抗爭才會有別於靜坐,否則僅是鬧劇一場。 我的概念衍伸自公民不服從的概念: 所謂的公民不服從,是指社會上的少數人,基於自己的良心以及所學,卻在合法 程序下窮盡手段卻依然不能影響政府決策,只好使用違法的方式使社會關注他 們的訴求與議題。 這個「公民不服從」的概念,是當代自由主義學者幾乎都認可的概念,因為就算是民主 自由的制度,也有可能被制度中的當權者破壞,因此我們必須設立一個可以隨時抑止他 們的機制。我在此只是想說明,我不否認衝進行政院裡面是違法的,但是不能夠因為違 法的行為就否定他們的所有想法與訴求。當然這樣的違法不能是殺人放火,可是如果只 是試圖穿越警察、違反社會秩序、手上的剪刀只是為了剪斷拒馬而非攻擊人,其實都不 是過當的違法手段。對我而言,這是大家最應該修正觀念的一件事:並不是只要 違法就失去了所有行為的正當性。 附帶一提,執行公民不服從的人最後還是要受法律懲罰,所有執行公民不服從的民眾, 本來就要知道、且願意在事情結束過後接受相關法律的懲罰。這點學生們很清楚,不清 楚的是去行政院湊熱鬧的天真小孩。只是他們的違法是一件事,他們的訴求是另外一件事 。不能因為他們的違法在先,就全盤說他們沒有資格提出訴求。這就像是同樣是殺人,還 是有自衛殺人跟蓄意殺人的差別,不是每一個同樣的動作,都一定會獲得相同的 道德價值與判斷。 有人說:那你意思是以後只要覺得自己有委屈都可以用這招囉? 是的,只要你相信你的理念可以獲得廣大民眾支持 只要你已經窮盡合法途徑仍未獲回應 只要你願意像革命烈士般冒著被狙擊、被關、被傷害等危險 你的手段是錯的,但理念是否正確必須留給後世判斷而非現在的世人 美麗島人士手段是錯的,可是多年後我們認為他們是民主的里程碑 手段的正確錯誤與理念是兩回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61.224.137 ※ 編輯: YuEh24 來自: 1.161.224.137 (03/25 01:52)
sma7061:問題是警察執法並不符合比例原則阿?學生又沒有拿武器 03/25 01:52
sma7061:憑甚麼亂打? 03/25 01:53
對,警察的錯誤我們救一條一條算,但今天闖入行政院的學生目的不是要 讓兇狠的鎮暴警察被關,而是讓訴求被聽見,他們是否違反比例原則已有 證據,留給公評,如果反對族群一直聚焦在這上面,會使原本反對服貿的 訴求不被聽見 ※ 編輯: YuEh24 來自: 1.161.224.137 (03/25 01:54)
IdleBee:看到新聞畫面就知道,當警察弱示時民眾就會壓制警方 03/25 01:54
xd1943:示弱??5000打1000? 03/25 01:54
IDfor2010:對手無寸鐵的學生 使用警棍和盾牌蓄意直接攻擊頭部 03/25 01:54
bistro2002:我反學運,但我覺得這篇說得很好!! 03/25 01:54
IDfor2010:這種行為跟動心起念的殺人無異 還有良知良德嗎? 我呸~ 03/25 01:55
IdleBee:是武裝和優勢警力出動時大家才會裝乖,所以不用裝可憐 03/25 01:55
dnek:問題有一派人說你違法就是該死就是錯的,才逼人找合法性 03/25 01:55
學生佔領行政院本來就是錯的,既然有意要用激烈運動傳達訴求就要有這個覺悟 學生有學生的錯,警察有警察的錯,所以兩方的錯我們就記錄下來 有罪的關一關、沒罪的放一放,這是已經木已成舟的事情 如果兩方一直攻擊對方的違法行為,只是讓本來討論服貿本身的焦點被淡化 ※ 編輯: YuEh24 來自: 1.161.224.137 (03/25 01:58)
ionchips:哭泣 現在不良少年做亂 鎮暴警在睡覺 03/25 01:56
IDfor2010:全台灣全世界都知道學生闖進去違法 這不用你教全世界都 03/25 01:57
IdleBee:一開始警力不足時占領行政院的人根本不把警警放眼裡 03/25 01:57
IDfor2010:懂 但警察有什麼必要持警棍和盾牌直接朝學生頭部招呼嗎? 03/25 01:58
IdleBee:不要裝可憐啦...如果警察也手無寸鐵時你們會如何心知肚明 03/25 01:58
IDfor2010:難怪國際媒體 外國媒體會用【血腥鎮壓】標題放送全球 03/25 01:58
IDfor2010:不用多說什麼 反正全世界都知道了 方仰寧你得負責 03/25 01:59
www8787:http://ppt.cc/gHer 頻果記錄 但一堆頭被打破的拍不到 03/25 01:59
IDfor2010:警察的人 你們不用再多做解釋啦 影片全部送到國外備份了 03/25 02:00
我理解你對施暴警察的憤怒,但如同你說的,影片已備份,證據已留存 如何處理這些行為自有其程序,相信你應是站在學生方,原始訴求應是 讓政府聽到自己的聲音,而非執著於讓警察被抓起來,'因為這部份已經 因為有證據而無需你多花力氣了' ※ 編輯: YuEh24 來自: 1.161.224.137 (03/25 02:03)
IdleBee:誰是警察的人...說話要有證據...實話實說而已 03/25 02:02
kixer2005:你的辯證只有兩個字"偽善" 你套的對跟錯都是你自己說的 03/25 02:03
的確,對於雙方的佔領、暴力對錯都是我個人主觀認知,你也可以有你的主觀認知 但無論事實上誰對誰錯,都不是我們互相攻擊說了算,而是透過證據經由固定的程序 來判定,因為這已經是發生的事情,所以我們應該把焦點回到討論服貿的訴求上 我並不是在說哪一方沒有錯,而是認為這已經不需要是我們全力注重的焦點
IdleBee:剛開始警力不足時一堆人還不是一直推警察,根本無力招架 03/25 02:03
※ 編輯: YuEh24 來自: 1.161.224.137 (03/25 02:06)
helen99164:所以只要違法警察就能對手無寸鐵的人民用警棍盾牌毆打? 03/25 02:05
helen99164:有沒有學過比例原則?公民課本有教吧?要不要好好回去重 03/25 02:07
當然不是,我文章應該沒有任何一句合理化警察的行為,我是說就昨晚抗爭的部分 雙方的對錯大家自有公評,是已經結束的事情,今天學生採取激烈手段的原因是希望訴 求被聽見,所以就應該讓這件事情討論的焦點回到訴求上 ※ 編輯: YuEh24 來自: 1.161.224.137 (03/25 02:09)
NovaShin:我同意你~加油~幫你推 03/25 02:07
IdleBee:過去對付街頭運動一向如此啦,是你們自己太天真,沒見過 03/25 02:08
IDfor2010:通篇沒有比例原則的觀念 沒有手段必要性的觀念 03/25 02:08
IdleBee:那公民課有教你們可以占領政府機關嗎? 03/25 02:09
IDfor2010:通篇只從執法者與違法的處理角度論述 難怪這國家會倒退 03/25 02:09
IdleBee:比例原則? 警力人數不如抗爭人數你怎麼不說? 03/25 02:10
IDfor2010:難怪這國家會孕育出把人民聲音當放屁的獨裁者 03/25 02:10
IDfor2010:警察是訓練有術的 施暴的時候 畫面是警力優於學生 不是? 03/25 02:11
兩位,我明白一個是認為警察的手段沒有符合比例原則,另一個則認為學生不應 佔領行政院,我的意思是,雙方的對錯會有輿論判斷會有法律判斷,魏楊今天無罪 不就是透過這樣的程序來的嗎?所以只要牽涉到這些對錯的無論學生、警方 透過相同的模式判斷對錯後,我們要把焦點回歸討論服貿上,才能讓事情有進展 ※ 編輯: YuEh24 來自: 1.161.224.137 (03/25 02:13)
IdleBee:我上面說過..在警力不足時你們一樣推警察啦,沒看到喔 03/25 02:11
ufos:難得的中肯文,「公民不服從」有些地方有錯字,可以修一下! 03/25 02:11
IdleBee:你只看到施暴,你有看到你們剛占領行政院警察被推的龜樣嗎? 03/25 02:12
ufos:學生有沒有違法是一回事,警察有沒有過當是一回事,不能混淆 03/25 02:12
IDfor2010:回應IdleBee 你警察守不住 警力薄弱到讓人進去 03/25 02:12
chiffcier:推這篇 雙方必須要靜下心去看看對方想說甚麼 而不是只執 03/25 02:13
IDfor2010:你本身警察守護公家機關不力就應該究責 怎麼那麼多廢話 03/25 02:13
chiffcier:著在自己所想所願意去看的 這樣才能真正溝通 03/25 02:13
IdleBee:所以呀...那你和我提什麼比例原則...雙重標準?? 03/25 02:13
※ 編輯: YuEh24 來自: 1.161.224.137 (03/25 02:14)
IDfor2010:你沒有比例原 沒有手段必要性 好呀 既然蓄意要殺人 03/25 02:14
IDfor2010:那你警察何不端出機關槍 把反政府的全部掃射光 03/25 02:15
IdleBee:警察人少被推就活該倒霉,學生被打就裝可憐..這什麼邏輯? 03/25 02:15
IDfor2010:不要說出那種泯滅良心到是非不分的話 03/25 02:15
IdleBee:沒手段必要必你們憑什麼推警察...又是雙重標準 03/25 02:15
IDfor2010:不然國際媒體也不會定調為【血腥鎮壓】 03/25 02:16
IdleBee:泯滅良心到是非不分的是你自己..你們是人警察就不是人? 03/25 02:17
IDfor2010:我再最後回應一次IdleBee和這篇的原PO 03/25 02:17
※ 編輯: YuEh24 來自: 1.161.224.137 (03/25 02:17)
IDfor2010:警察就大方點 把機關槍端出來掃射吧 03/25 02:17
IDfor2010:虛偽 03/25 02:17
IdleBee:國際是幾個國際...你們還自己去美國買新聞版面呢! 03/25 02:18
如果警方與民眾的對錯是兩位辯的清的,魏楊就不用交給法庭審了 正是明白辯雙方誰對誰錯是沒有效率,也不應該是由大家決定的 所以我們更應該把焦點回到服貿本身的訴求上,去理解雙方的立場 而不是就暴力事件爭執不下,我並不是認為哪一方都沒錯,而是認為 大家這樣吵也不能就決定誰對誰錯
Greengene:被推跟拿警棍爆頭...盾牆圍住猛踢... 03/25 02:18
plus203ft:我現在才知道警察被推擠會受到很嚴重的傷耶 03/25 02:18
※ 編輯: YuEh24 來自: 1.161.224.137 (03/25 02:21)
plus203ft:那群學生只不過頭破血流而以真是太過分了 03/25 02:19
Greengene:警察阻擋是工作職務,但是並不包括完全沒必要的暴力 03/25 02:19
IdleBee:機關槍在你們手上你們一樣會敢掃射啦 03/25 02:19
plus203ft:別把你自己的意識強加在我身上阿,我有槍我也不會掃射 03/25 02:19
IdleBee:是你們自己不知好歹挑戰公權力...怪誰? 03/25 02:20
IDfor2010:我們沒有 只有警察有機關槍 既然不需要比例原則和必要性 03/25 02:20
plus203ft:真要掃射弄幾個汽油彈還不簡單? 03/25 02:20
kylie720:可以回答,飆仔出現台北市蠻嚴重的。警察回應異常冷靜, 03/25 02:20
Greengene:警察沒什麼倒不倒楣,就像他不會說要跟罪犯打交道很衰 03/25 02:20
kylie720:警棍戳斷倒是很猛。破壞物品腦殘自拍請抓走,這真的糢糊 03/25 02:20
kylie720:訴求。今天被抓走聲押的同學,ㄧ股腦政府把帳堆在他頭上 03/25 02:20
aidao:嗯 03/25 02:20
kylie720:。請給他合法的審判,今天網路上已看太多無視守法的人數 03/25 02:20
kylie720:,遠優於鷹派。像你這麼"中立"的文章,佩服佩服 03/25 02:21
plus203ft:你以為公權力可以無限上綱的話你真的該多念點書 03/25 02:21
Greengene:那是他的工作 03/25 02:21
IdleBee:我有說你嗎...對號入座? 你們之中就有這種激進派勇夫啦... 03/25 02:21
plus203ft:還是你不懂無限上綱的意思?要我解釋嗎 03/25 02:21
IdleBee:你以為政府機關可以隨便讓你們占的玩你才需要多唸書 03/25 02:22
plus203ft:民眾有覺悟阿,他的覺悟是我不反抗我不會挨打阿 03/25 02:23
IdleBee:你們自己連底限在哪都不知道還好意思說無限上綱? 03/25 02:23
IDfor2010:我就是專門念書要玩警察的 怎麼樣 來咬我呀 03/25 02:23
plus203ft:我被起訴入侵毀損我認了阿?你憑什麼打我? 03/25 02:23
plus203ft:我就問你警察憑哪一條法律可以打不反抗的民眾 03/25 02:23
IdleBee:那是因為你們處劣勢所以才不反抗...不要裝可憐 03/25 02:24
plus203ft:我講過你不要把你自己的意識加在別人身上阿 03/25 02:24
plus203ft:你又不是我? 03/25 02:24
IdleBee:那你們是憑哪一條法律可以推擠警察...又來個雙重標準 03/25 02:25
plus203ft:你人數占優勢的時候你會打人不代表我會阿 03/25 02:25
plus203ft:好,我請問你,哪一條法律處罰推擠他人? 03/25 02:25
plus203ft:那我去藍球場打幾場球是不是告死一票人? 03/25 02:26
IdleBee:那不是我的意識...我新聞畫面上看到的 03/25 02:26
plus203ft:所以我請問你哪一條法律處罰推擠他人阿 03/25 02:26
IdleBee:我上面就說過了你沒看是在和我辨什麼? 03/25 02:27
plus203ft:我沒看到你舉出的法條阿? 03/25 02:28
plus203ft:我只看到你一直跳針說你們人多還是會推警察啦 03/25 02:28
IdleBee:二、於公務員依法執行職務時,聚眾喧嘩,致礙公務進行者。 03/25 02:28
IdleBee:沒看過社會秩序法呀... 03/25 02:29
plus203ft:罰則是三日以下拘役跟罰鍰阿,我怎沒看到法條說警察可以 03/25 02:30
IDfor2010:抱歉沒有社會秩序法 只有社會秩序維護法 連個法規名稱 03/25 02:31
plus203ft:打人? 03/25 02:31
IdleBee:你們的行為已經不是,聚眾喧嘩了..還襲警 03/25 02:31
IDfor2010:都說不好 03/25 02:31
plus203ft:警察兼法官阿?未審先判還順帶執行? 03/25 02:31
plus203ft:你懂不懂襲警的認定有多嚴苛阿...拜託念點書阿 03/25 02:31
IDfor2010:社維法沒說警察可以打人呀 IdleBee要不要去找可以打人的 03/25 02:32
IdleBee:新聞畫面看的很清楚..剛開始警察連登行政院的梯子都碰不到 03/25 02:34
IDfor2010:使用社維法 還要送到地方法院治安法庭 現在警察兼法官?? 03/25 02:34
plus203ft:別一直跳針啦,警察打不反抗民眾的法律依據在哪裡啦 03/25 02:34
IdleBee:IDfor2010:看清楚plus203ft上面問的是什麼好嗎?不懂中文? 03/25 02:35
plus203ft:我就問你警察可以打不反抗民眾的法律依據在哪阿 03/25 02:35
IdleBee:你有病呀...阿你們都對警錝提告了還問我法律在哪裡? 03/25 02:36
plus203ft:請給我法律依據,告訴我警察可以打不反抗民眾 03/25 02:36
IDfor2010:IdleBee你不要扯我 你就回答plus203ft的問題呀 03/25 02:36
plus203ft:提告是因為警察執法過當阿,那不就代表警察錯了 03/25 02:37
IdleBee:警察都被你們告了 ...你們違法警察有告你們嗎? 03/25 02:37
plus203ft:也代表警察不能打未反抗民眾你懂了沒? 03/25 02:37
plus203ft:阿不然魏陽被抓爽的哦? 03/25 02:38
plus203ft:檢察官起訴好玩的嗎?起訴不是警察的工作,是檢察官! 03/25 02:38
IdleBee:那如果到時沒告成你又要怎麼說? 提告的就一定對? 03/25 02:38
plus203ft:提告的不一定對所以魏陽無罪釋放阿 03/25 02:39
IdleBee:我有說起訴嗎....警方又沒提告...起訴什 03/25 02:39
plus203ft:他就是你所謂的占領行政院的"暴民"阿 03/25 02:39
IdleBee:魏陽是警察呀...提他和這問題有什關係 03/25 02:40
plus203ft:更正,是無保請回 03/25 02:40
plus203ft:魏揚是警察..........我發現我是在浪費時間 03/25 02:41
plus203ft:還有你上面說我有病,你打不打算道歉? 03/25 02:41
IDfor2010:是呀 有點 可以不用理他了 他邏輯思維已經陷入混亂 03/25 02:41
IdleBee:魏陽有被打嗎....沒有提他有何意義 03/25 02:41
plus203ft:你打不打算道歉我就問你 03/25 02:42
IdleBee:OK...我失言...我道歉...sorry 03/25 02:42
IDfor2010:我先告退了 釘到這樣 不要再花時間了 03/25 02:42
IDfor2010:最後我還是要再強調 比例原則與手段必要性的重要 03/25 02:43
plus203ft:記得不要網路上罵人呀 03/25 02:43
IDfor2010:不然這個國家不會進步 只會養出獨裁者 03/25 02:43
IdleBee:釘...誰被釘呀...你們根本說不出能讓人信服的解釋 03/25 02:44
IdleBee:我很少在網上罵人的.... 03/25 02:45
IdleBee:打太快沒刪掉 03/25 02:45
plus203ft:今天,一個小學生,拿著一把玩具刀指著你說要搶劫 03/25 02:47
plus203ft:難道你一個成年人,可以拿木棍打破他的頭主張正當防衛`? 03/25 02:48
IdleBee:補.我上面是說魏陽是警察呀? 什時變"魏陽是警察"! 03/25 02:48
IdleBee:小學生..又變小學生啦?? 你真會比喻呀... 03/25 02:49
IdleBee:大家都是成年人..大學生怎麼又變小學生拉 03/25 02:50
IdleBee:小學生可以推倒成人嗎? 03/25 02:50
IdleBee:很好..我現在才看到上面有什說我"邏輯思維已經陷入混亂" 03/25 02:56
IdleBee:明明是你們自己看錯會錯意..還說我"邏輯思維已經陷入混亂" 03/25 02:57
IdleBee:上面不是說魏陽被釋放,那如果警察被告無罪你又如何說? 03/25 03:09
IdleBee:過去警察鎮暴打人我還真沒聽過哪個警察有罪的 03/25 03:11
1992年2月,柏林牆倒塌兩年後,守牆衛兵因格.亨里奇受到審判。 在柏林牆倒塌前,他射殺了企圖翻牆而過的青年克里斯.格夫洛伊。 亨里奇的律師辯護稱,這些衛兵僅為「執行命令」,別無選擇,罪不在己。 然而法官希歐多爾.賽德爾並不這麼認為 「作為員警,不執行上級命令是有罪的,但打不準是無罪的。 作為一個心智健全的人, 此時此刻,你有把槍口抬高一釐米的主權, 這是你應主動承擔的良心義務。 在這個世界上,在法律之外還有良知。 當法律和良知衝突時,良知是最高的行為準則。 尊重生命,是一個放之四海而皆準的原則。」 最終,衛兵亨里奇因蓄意射殺格夫洛伊被判刑,且不予假釋。 「亨里奇案」作為「最高良知準則」的案例,早已廣為傳揚。 「抬高一釐米」是人類面對惡政時的抵抗與自救,是「人類良知出現的一刹那」。 這一釐米,可以讓人類海闊天空。
IdleBee:再說比例原則是模糊地帶,民眾推擠警察妨害公務可不是 03/25 03:13
※ 編輯: YuEh24 來自: 1.161.224.137 (03/25 03:28) ※ 編輯: YuEh24 來自: 1.161.224.137 (03/25 03:31) ※ 編輯: YuEh24 來自: 1.161.224.137 (03/25 03:32)
IdleBee:樓主舉了一個完全不對等的例子喔,打人vs開槍射殺致死! 03/25 03:40
IdleBee:再說行政院那群和警察是近身接觸,他們有反制警察的疑慮 03/25 03:42
IdleBee:他們的人數也比警察多,警察驅離前也都會舉牌三次警告 03/25 03:44
IdleBee:他們都事先知道會和警察正面衝突,有機會離開卻不離開 03/25 03:45
IdleBee:一始警力不足時也有被民眾推倒的先例 03/25 03:49
IdleBee:民眾犯罪是事實,上面說警察有罪是比例問題,不一定有罪 03/25 03:52
痾,他最後被判刑應該是有罪的意思
IdleBee:在台灣史上還沒有任何警察因鎮暴打人而有罪的例子 03/25 03:54
這個我不清楚,我只是想表明,如同你說的台灣鎮暴警察有沒有罪是比例問題 是模糊地帶,因此我們這樣討論是說不清。也如同你說,民眾有犯罪,我的回文 跟原文都沒有要說民眾無罪的意思,我的意思是,即便有罪,也不是你我來 審判他,民眾與警察是否有罪都交給法院處理,我只是想讓議題回歸服貿 本身,如此而已 ※ 編輯: YuEh24 來自: 1.161.224.137 (03/25 12:28)
IdleBee:樓主看清楚倒數第二行說的不是指你那例子,我是指台灣警察 03/25 15:17
IdleBee:模糊地帶也不是我的主張,是上面自以為很懂法律的人硬說的 03/25 15:20
IdleBee:警方早已警告會"強制驅離",不聽就不要性警方會用激烈手段 03/25 15:25
IdleBee:不然以後遇到幾十萬人躺在地上,那要警察抬到死嗎? 03/25 15:28
我想會認為模糊地帶是在於「激烈手段」只的是什麼,是噴水槍?警棍盾牌? 還是出動坦克?也許你認為警棍盾牌是學生活該,也許有的人甚至認為出動 坦克也沒關係,所以到底怎樣是符合適合的激烈手段其實蠻主觀的,所以這 件事就交給法院判斷,學生不聽話不離開有沒有錯也是一樣,所以魏楊才不 是交給你而是交給法院。我的立場是,即使我們都心有定見,但事實又不是 交給我們判斷,所以我才希望大家可以讓焦點轉回服貿 ※ 編輯: YuEh24 來自: 140.112.25.103 (03/25 16:40)
IdleBee:警察激烈手段是什麼過去經驗已經很明確的告訴社會大眾了 03/25 17:16
IdleBee:youtube上面都有過去警察鎮暴的新聞片段大家可以自行查閱 03/25 17:17
我還真的有查youtube: http://www.youtube.com/watch?v=XknWmXHq1o4
今天警察打人有沒有錯我不知道,但上面影片中鎮暴警察面對相同情況使用的方法是 持盾牌擋住民眾,必要時往前移動將民眾往後推,而非持棍打人,這是覺得警察過度 執法者在乎的點。再說一次,無論警察僅使用盾牌或持棍打人,我都無法跟你說怎樣 是對怎樣是不對,也不是我說了算。貼影片的目的不是為了要跟你討論警察是否錯了 而是希望你理解認為警察錯了的人的想法,並不代表我就認為警察錯了,也希望你可 以針對人家認為警察錯的地方'在別篇文章'予以回應及討論。
IdleBee:模糊地帶就是那群人中玩法律的要對警察提告的最好藉口 03/25 17:18
IdleBee:如果警方這種驅離方式有爭議,過去很多警察早就被判刑了 03/25 17:18
IdleBee:如果不妥這種動用武力的方式也就早立法禁止了,還會打人嗎 03/25 17:19
這樣說的前提是過去的法律同於現在的法律、過去的政府與現在的政府是同一個 以前的政府接受以前的警察的鎮壓行為不代表現在的接受,如同清朝政府接受不 聽話就斬首,但中共就不能這樣搞了,這是會隨時間改變的。另外,覺得這種動 用武力的方式不妥與立法禁止並沒有絕對因果關係,一件事被認為不妥並不代表 就要直接用法律禁止。舉例來說,警察緝捕犯人可以選擇用電擊棒或開槍射擊, 這兩項方式法律都允許警察行使(即便有些情況大眾覺得不妥),那不妥該怎麼辦 呢?該交由法院由當時的情況來決定他採取的「被允許手段」是不是必要,而不是 因為覺得不妥就立法規定警察既不能開槍也不能用電擊棒。我只能再強調一次我的立場 我不是認為警察有錯,也沒有打算要跟你辯警察是否有錯,我這篇文章是想傳達 無論是警察或學生,有錯與否都不是由你我誰辯贏辯輸、誰有理無理來決定, 即使你是對的,讓警察安全離開法院的不是你,判學生刑的也不是你。所以大家 不應該把時間花費在與身旁的人吵誰是誰非,吵贏了也不會影響真正的結果。 應該回到服貿議題的探討才是。
IdleBee:我說過不然以後遇到幾十萬人躺在地上要警察抬到死嗎? 03/25 17:19
IdleBee:那些不滿警察打人的民眾要不要來幫警察抬幾十萬人呀? 03/25 17:20
IdleBee:那些反服貿的人下次遇到和自己意見不同的人被鎮暴歐打驅離 03/25 17:20
IdleBee:看他們還會不會有同理心要對警察提告...絕對不會 03/25 17:21
我想你這段應該只是認為警察用很溫和的手段學生不聽,如果不採用較為激烈的手段 無法執行驅離任務。就這點而言,我尊重你認為學生錯而警察沒錯的觀點,但我想這 件事不應該影響你我判斷學生在服貿立場上對錯的決定。因為這是兩回事,這是我這篇 文章希望大家思考的,謝謝你表達支持警察方的立場,我完全理解! ※ 編輯: YuEh24 來自: 140.112.25.103 (03/25 17:37)
IdleBee:我上面不是說過youtube上有新聞影片可查,你去查過沒? 03/25 23:13
IdleBee:你知道最近一次大規模武力鎮壓是什麼時候嗎? 03/25 23:13
IdleBee:你都沒查過怎麼就認為我的前提不是現在的法律現在的政府? 03/25 23:13
我真的有查,請見上面回覆,只能說我的對比令你不甚滿意,不要說我沒查 因為我本來沒有要討論警察動武鎮暴是否有錯,所以對於最近一次大規模鎮 壓是何時還真沒研究,不過上面景福門抗議應該也算過去鎮壓之一吧? 認為警察錯的人的立場可能是:為何那時僅用盾牌擋著進行區隔,而今天卻用 警棍打人。這是ID大的立場,不是我的,我只是希望藉由提供這樣的整理與影 片讓你較為理解他的想法,進而從這方面去說服他。你也許覺得那時候抗議比 較不嚴重,今天的事件比較嚴重,但是無論盾牌或警棍打人都是可以接受的, 這我也理解,但我也想請你知道,最後判斷警察有沒有錯是法院的事,不是你我 在此爭論就可以下決定的,也不是你與ID大爭完就可以決定的。這是我為什麼 希望大家不要就此事爭論,因為不會影響結果
IdleBee:甚至還提清朝和中共?這樣為回而回的言論也太不負責了吧! 03/25 23:14
IdleBee:另外,我論述一直是針對警察"鎮暴動武",請不要自行延生想像 03/25 23:14
IdleBee:而且你又舉了一個不對等的例子,你有看過哪次警察捕罪犯 03/25 23:15
IdleBee:罪犯頭破血流,民眾會覺得警察太殘暴要對警方提告的? 03/25 23:15
IdleBee:既然你沒打算和我辯警察是否有錯,你又何必先舉1992的例子 03/25 23:16
我想,你提警察執法沒錯應該先於我提1992,我提1992並不是要表達警察有錯 只是因為你似乎認為警察鎮壓這件事情一定無罪,我理解你的立場,但對於是 否認同這樣100%絕對的語句論述感到遲疑,所以想聽聽你對外國判決的想法。 如果你認為嚴重程度不一、對比失當,我接受。但仍然,你爭論民眾對錯是跟 另外一位ID大在爭,也並沒有對我的文章希望大家討論的點表達你的想法 我只是希望大家不要在這篇文章中失焦,若是你堅信警察是對的民眾有錯在先 你也可以發一篇文針對這個議題討論,應該能聽到更多除了ID大的意見,也許 也有助於更多人認同你的看法
IdleBee:我爭警察是否對錯又不是何你爭,是你先舉例我才回你文 03/25 23:16
IdleBee:沒有打算和我爭警察是否有錯,你根本沒必要再提警察的事呀 03/25 23:17
IdleBee:你先提我才回文,怎麼現在反來說我和你爭警察是否有錯呢? 03/25 23:17
我提警察是在下面推文提到的,這個對比適不適當我尊重你的想法,但我原本的文章 有清楚提到希望大家不是針對警察民眾的事件誰對誰錯進行爭論,可是你跟另外一位 ID大針對這件事情做推文,並不是我發表這篇文章的本意以及希望大家討論的重點 並不是禁止你跟版眾討論這件事誰對誰錯,只是一件事情有很多個面向,希望在這 場學運中能夠從服貿本身切入
IdleBee:至於服貿根本是假議題呀,有什麼好討論的?? 03/25 23:17
IdleBee:這幫人根本沒有統一論調,各說各話,自己在反什麼都不知道 03/25 23:18
IdleBee:說他反服貿他又扯反黑箱,說他反黑箱他有扯反服貿 03/25 23:18
IdleBee:說反黑箱,服貿條文列出來每一條都反對,看要怎麼反才不過 03/25 23:18
你我都明白,服貿最終一定有人扯到政治議題,我想向你分享我覺得學生訴求不一 的原因,也歡迎你討論,主因是大部分人一開始並不了解服貿議題,若是一開始就 把這場運動定調為反馬或反政府等政治立場,不容易引起關注且會被認為是被政黨 煽動,這也是為什麼學運領導人的訴求一直針對服貿,一開始的黑箱則是針對程序 上,希望先引起大眾關注,再來討論服貿內容本身,所以訴求才會隨著事件進展而 提昇、而聚焦,這是我的想法,也歡迎你分享你的想法~
IdleBee:那幫人首腦政治色彩鮮明,領著一堆緣民和盲從的人跑 03/25 23:19
IdleBee:這個板上討論的都是什麼話題?根本是一言堂,反國民黨俱樂部 03/25 23:19
IdleBee:根本沒多少人關心服貿,一堆人關心的是如何鬥垮國民黨 03/25 23:20
我想雖然我把這篇文章發在這個版,但其他人發文是否目的是鬥垮國民黨應該跟我 沒什麼關係,我也不希望你有這樣的預設立場,我這篇文章不就是希望大家討論服 貿內容嗎,我甚至沒出現國民黨三字在文章中。同樣的,你不滿大家都一言堂關注 如何鬥垮國民黨,我也不希望大家又把焦點放在誰暴力誰錯,因為那不是我們說了 算,我們都有不希望別人放錯重點的地方,所以才要討論服貿啊...你當然可以說 服貿是假議題,背後有政治因素,但我想他本身的協議內容還是有討論空間的,只 是大家願不願意在提到要討論服貿本身時,不要轉移焦點。另外,我想我發這篇文 就是代表我是關心服貿的其中之一,真正有多少人關心我不在乎,讓大家關心服貿 本身,就是我發這篇文的目的。 ※ 編輯: YuEh24 來自: 1.161.224.137 (03/26 00:44) ※ 編輯: YuEh24 來自: 1.161.224.137 (03/26 00:59) ※ 編輯: YuEh24 來自: 1.161.224.137 (03/26 01:10) ※ 編輯: YuEh24 來自: 1.161.224.137 (03/26 01:23) ※ 編輯: YuEh24 來自: 1.161.224.137 (03/26 01:30)
IdleBee:鎮暴影片很多,不需要只挑軟的看,沒拍到不其他地方沒有 03/26 02:14
IdleBee:我從沒說過100%一定絕對無罪,自己看清楚我上面說什麼 03/26 02:15
IdleBee:請不要任意更改曲解我的意思,我只說台灣過去無判例 03/26 02:15
真是抱歉看來我國文真的不太好,既然你的意思僅是台灣過去無判例,那今天學運的鎮壓 是否能夠成為台灣史上第一個有罪判例,就讓我們拭目以待,我想我們僅能認為有罪無罪 而無法代替法官判吧!所以我一直說在這邊吵到底警察施暴還是暴民沒有用啊...
IdleBee:看到沒...是你一直要和我提,我才回文指正你錯誤的地方 03/26 02:16
我一直和你提?順序是這樣的,我發這篇文沒有要討論警察民眾誰對誰錯 是你和ID大先吵起來,為了儘速讓你們把焦點轉回我想討論的議題,於是 針對你的想法予以回應,然後你再回文@@
IdleBee:服貿問題我沒有預設立場,我說的句句實言,是事實如此 03/26 02:16
IdleBee:這麼巧幾個導腦都有綠色背景,已經失去中立的立場了 03/26 02:16
他們的立場也許跟綠營相近(相較與藍營間),但林飛帆等人曾任職蔡英文競選總部 等消息已被證實是虛構,還請多加查證。我知道你會說就算沒有任職,也一定是被 煽動的,這我尊重,但我們都只能臆測,所以吵這也沒用
IdleBee:我也已說過是假議題,假議提我不想討論! 03/26 02:16
IdleBee:而且請看清楚你的標題,根本不是要談服貿! 03/26 02:17
IdleBee:明明就是在討論警察過度執法vs暴民,又說主軸是服貿? 03/26 02:17
痾,想必你真的沒看我文章,有注意到我標題後面是問號嗎?這意思是說 我想要針對這個問題提出我的答案分享給大家,並不代表我的答案就是兩 者之一。我的答案是什麼呢?就在我文章的第二段「這件事並不重要」, 而我用剩下的篇幅去解釋為什麼不重要,並且希望大家將討論主軸回歸 服貿,是你自己不看文章就急著跟ID大吵的。當然這可能奠基於你覺得 服貿是假議題不想討論,那你就推個文說你認為是假議題也就罷了,在 一篇文章下面推不相干的事情跟別人吵起來我實在不清楚用意是什麼, 就跟你今天發一篇文說太陽餅不重要,請大家把焦點回歸學生佔領行政院 的違法行為,結果我在下面一直推文跟別人吵說說太陽餅好不好吃一樣, 如果看標題就可以推文,那我想大家發文都只打標題就好內容可以省起來了~"~ 再澄清一次,並不是我一言堂禁止你討論警察學生的對錯與否,而是你想討論 這個議題應該要在對的文章下面的推文...不然大家都推不相干的每篇文章 豈不亂七八糟,如果你重新閱讀一遍我在推文中的回覆就可以發現我一直 希望推文討論警察學生誰對誰錯的人能夠回歸服貿本身,並不只針對你, ID大也是。 ※ 編輯: YuEh24 來自: 1.161.224.137 (03/26 13:15)
IdleBee:誰說林飛帆等人"曾任職蔡英文競選總部"啦,你沒看新聞嗎? 03/26 18:05
IdleBee:蔡英文辦公室發布聲明也指出他們都曾參加過綠營的活動 03/26 18:06
IdleBee:我從來都沒說過要和你談服貿,你一直要和你談做什麼呢? 03/26 18:06
IdleBee:你主題和內文本來就不是在談服貿,又一直要人和你談服貿? 03/26 18:07
IdleBee:你真的想談服貿應該再開一篇主題和服貿相關的去討論 03/26 18:07
IdleBee:而不是在主題是"警察過度執法vs暴民"要人家和你談服貿 03/26 18:07
IdleBee:我再澄清一次,我本來就沒有要再談警察了,是你提1992後 03/26 18:07
IdleBee:我才一直回你文反駁糾正你論述中錯誤的地方 03/26 18:08
IdleBee:1992後我就一直針對你的文來回,你文中不提警察我會提嗎? 03/26 18:08
IdleBee:所以現在是你一直要扯警察的事,並不是我,謝謝! 03/26 18: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