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jeffreyshe:PUSH 03/25 09:21
推 flydragon198:如果幾萬個人都跑去警局自首不知道會怎樣~~ 03/25 09:21
這問題我也想問
推 cherrywish:推 03/25 09:22
推 bnv346991:推 0.0 03/25 09:22
推 lokiishere: 03/25 09:22
推 ashkaze:到別人加上個洗手間臭了嗎XD 03/25 09:22
這樣當然臭了阿 因為江院長說 要追究刑責的
推 darkwiny:有guts 最好能順便指證那些打卡的 03/25 09:22
這些人我不認識 我只是跟著鄉民進去觀光的
推 IDfor2010:?? 這樣你還是可能會有侵入罪 自首僅限尚未發現 03/25 09:23
這我當然知道 應該是電視沒拍到 監視器有沒有拍到不知 且相關單位還沒發現的話
用自首可能還OK
推 Eason1ee:破壞的是哪些人阿 好像都戴口罩 合理懷疑是某黨臥底 03/25 09:23
我是一進去就發現滑鼠的線被剪斷 孔雀餅乾被偷吃...
→ IDfor2010:搞不好現在鴿子正在查IP了 03/25 09:23
推 skullrbc:加油!有需要的可以請問義務幫忙的律師. 03/25 09:23
我現在比較需要聯絡方式
推 kimky:放心 只要沒吃太陽餅就好 03/25 09:24
推 Rex1009:所以你有吃太陽餅嗎 03/25 09:25
貴賓室沒有太陽餅阿 只有孔雀餅乾一包
補充 還有乖乖 奶油椰子口味大包 兩包
其中一包寫著 政院e點通運作順利
另一包寫 政院e點通 撰稿順利、福源不斷 國片精采(看不清楚 好像是這樣)
推 jay991122:已知犯罪事實 犯人不明確 應該算自白 03/25 09:25
只是跟人家一起進去逛大街上個廁所也臭了喔 QQ
→ hihimen:很多人沒帶口罩好嗎,拿螢幕檔警察的有帶口罩嗎?都是學生! 03/25 09:25
推 RoarING:推 03/25 09:25
推 billybbb:PUSH 03/25 09:25
→ jay991122:這樣沒減輕 還是法官自由心證.. 03/25 09:26
→ aarzbrv:快來查,全國有很多條子就算資料都送到眼前了還會吃案 03/25 09:26
推 AdamHuangNew:快去 不要當鍵盤自首專家 03/25 09:27
推 rogerno1:喔原來還有孔雀餅乾 到底還可以挖出多少零食呢? 03/25 09:27
推 k840620k:推 03/25 09:28
推 IDfor2010:現在是打算千人自首嗎? 03/25 09:28
→ IDfor2010:條子:你不要來亂 我現在認定你是因為尿急去借用廁所的 03/25 09:29
→ satheni:多查一個案子就要花他更多時間,來個自首潮警方大概就癱了 03/25 09:29
→ angellll:有自願幫忙的律師記得帶去 檢方會誘導你作不利你的證據 03/25 09:30
是的 有在考慮當中
→ WeAntiTVBS:就算今天不去向警方自首 過幾天警方一樣會來約談 03/25 09:30
→ Eason1ee:打破玻璃的不就是戴口罩的? 所以有人知道到底是誰嗎? 03/25 09:30
那些人我都不認識
→ angellll:要小心檢方的陷阱 已經有義務律師團自願幫忙就尋求幫忙 03/25 09:30
推 wagner:警察先生 我有罪!我不應該投給賣國賊水母 請起訴我 03/25 09:32
推 tsaon:我也有罪 不應該讓身邊這麼多人投馬英九.... 我真的錯了!! 03/25 09:36
推 ayakaku:真勇者!聯絡好律師就快去吧!會幫您祈禱的!Good Luck 03/25 09:36
推 Nobita:幾點去 補一下後續的進度吧 記得攝影 03/25 09:37
→ mtwtfss:懷疑是有心人士故意營造的假象 目的是為了被貼上標籤 03/25 09:38
噓 PPPGGG:你有吃蛋糕嗎? 為什麼要做出傷害蛋糕的事情? 03/25 09:40
沒看到半盒蛋糕阿?那個是在院本部裡面阿
我只看到開過被吃的孔雀餅乾一包以及兩包寫字的奶油椰子乖乖
推 YuChi1987:到底是誰吃蛋糕的啊?某人超在意在鏡頭前瘋狂跳針 03/25 09:43
推 sarada:剪滑鼠這行為好怪 感覺是混進去的人故意亂的 03/25 09:45
→ osk2:推你的勇氣 03/25 09:45
推 jammy4102921:我也有罪 我是689 我不悔改會下18層地獄 03/25 09:47
p.s.那兩包乖乖沒被開來吃掉 算很好了
噓 Ullr:天天說納稅錢,在場都是學生 幾個有納稅 納了多少稅? 03/25 09:52
→ sandpool:警察先生 我有罪! 我剛罵馬英九是狗...什麼? 他本來就是? 03/25 09:53
推 sunny15:guts 03/25 10:01
噓 waynejw:吃飽太閒~納你媽的稅,一堆還沒出社會的屁孩,好玩? 03/25 10:06
噓 vecan:廢物 在現場的未來出路薪水都比你好 可憐你罷了 03/25 10:15
推 oeibei:推 03/25 10:29
推 KrisNYC: 03/25 10:40
推 ttungg:好多9。2跳出來嗨了 03/25 10:55
噓 StarRiver:入侵去行政院上廁所没錯? 03/25 11:00
推 Nobita:出發了嗎 記得更新進度喔 鄉民都在等 y 03/25 11:08
噓 ken006:違法闖入行政機關,上網英雄式的說要自首? 03/25 11:12
推 Nobita:回樓上 有勇氣出來自首當然給推阿 天黑還沒去的話再噓回來 03/25 11:16
一定會去,只是這幾天在想要怎麼跟警方交涉
刑法第306條第1項
無故侵入他人住宅、建築物或附連圍繞之土地或船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
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看似很輕 但到時候應該還會有其他罪嫌 就看警方與受害方行政院怎麼認定
推 maxmedia:你有看到有人亂拿東西,翻箱子偷錢嗎? 03/25 12:15
沒有,我再說一次 只看到鍵盤滑鼠線被剪掉 孔雀餅乾被偷吃
推 jimmy5670:自首ddos??? 03/25 12:33
※ 編輯: WeAntiTVBS 來自: 36.231.68.79 (03/25 20:20)
推 Nobita:回文有誠意 再給你幾天時間給推 過幾天我還記得的話再補噓 03/25 2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