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abila (滾出去~煩死了!)
看板FuMouDiscuss
標題Re: [閒聊] 簽服貿是行政權?
時間Tue Mar 25 09:45:42 2014
其實三個月前的地方特考 才剛考過
題目:
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所訂定之行政協議,下列相關之敘述,何者錯誤?
(A)此類行政協議屬傳統國際法之一種,故亦得作為我國行政法法源
(B)此類行政協議若經立法院議決通過,即具有法律效力
(C)此類行政協議若經行政院核准實施,但未經立法院議決通過,其法位階與行政命令相
當
(D)此類行政協議若具有法律效力,其內容與現行法律內容不相同時,則適用後法優於前
法
之原則
由答案就知道出題老師的論點...而且這題還有人去提釋疑 翻了法條也無法說服
出題老師或是考試院更改答案....
※ 引述《blueisgood (小藍很好)》之銘言:
: 今日來小弟的FB上有一位老師PO文說服貿是行政權所以根本沒有程序問題
: 他說:
: 簽服貿是行政權,
: 只需送立院備審或審察,
: 只有接受與不接受,
: 沒有甚麼逐條可言,
: 國際協定是二國同意的協議,
: 一個字都不能動,否則就是違約,
: 無關國內法,根本沒有所謂的立法問題,
: 要求立法院立法審察”就已經違法了,
: 喊那麼大聲,根本沒概念。
: 服貿無關國安,當然與總統無關,馬英九幹嘛要對話!
: 還有
: 顛倒因果是這次運動最糟糕的地方:
: 行政權的定義就是這件事情歸行政院職權範圍之內,五權是分立的,
: 換成白話文,學務處負責學生畢旅活動,教務處說憑甚麼學務獨大,
: 學生認為不合程序,要求改變各處室職掌範圍,
: 各處室的職權範圍是由教育局決定,早就行之有年,
: 學生說我們覺得程序就是不對,要求校長下台,教育部長出面對話,
: 而且一定要答應他們改變程序,否則他們要攻佔學校,然後攻佔教育局,最後攻佔教育部。整件事牛
: 牛頭不對馬嘴!
: 服貿無關國內法,與立法二字無關。
: 換成白話文,你爸跟你媽吵架,吵完架後雙方簽了一個協議,
: 從今往後,彼此…………,只要你爸你媽雙方同意就可以了,
: 隔壁王伯伯說,這怎麼可以?
: 小弟找到的資料,都是一開始就以立法的角度去看,
: 有沒有人可以推薦有解釋到這方面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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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31.167.117
推 deann:答案不是(A)嘛??? 03/25 09:46
是A沒錯
※ 編輯: sabila 來自: 36.231.167.117 (03/25 09:48)
我認為MA99想用(3)的方式混過去 不過他忘了 行政命令要有母法授權..
所以其實這就是現在MA99的困境 又想模糊焦點..
※ 編輯: sabila 來自: 36.231.167.117 (03/25 09:51)
推 RoarING:關鍵是"傳統"國際法吧... 03/25 0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