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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黃謀信表示:「收到裁定書後決定是否抗告。」 我覺得這名字好熟,於是查了一下資料,結果發現... http://blog.roodo.com/esir/archives/8802937.html 西元2009年4月24日。中華流亡民國台北地檢署檢察官黃謀信經過視而不見的調查發現, 整起事件是警方要求店員後,店員自行關音樂及拉下鐵門, 因此,視而不見的中華流亡民國台北地檢署檢察官黃謀信 給予當時以嗆厲言語告訴媒體「如果要告,歡迎來告」 的前北投警分局長李漢卿不起訴處分。 當天前北投分局長李漢卿率人全副武裝侵入店裡,這是警方執法過當的違法事證。 上揚唱片行對此表示,「正義沒有被實現,人權沒有被保障!」 =============================================================== 原來是陳雲林事件時候,睜著眼睛說瞎話的檢察官啊!!!!!!!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7.48.202
IDfor2010:司法界很多這種的 不要太意外 你看黃世銘就好了 03/25 10:10
最近滿熱心在把這些人的底挖出來:) 挖完之後,我就該去買飛翼鳳凰鋼彈了~^^ (這叫購物洩恨)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118.167.48.202 (03/25 10:11)
aarzbrv:有良心不是不行但下場就跟曾勁元侯寬仁差不多 03/25 10:12
你忘了講張金塗和刑泰釗被丟到金馬的事...:) ※ 編輯: jeanvanjohn 來自: 118.167.48.202 (03/25 10:13)
aarzbrv:邢泰釗! 03/25 10:14
gunng:去金馬那位其實有兩種意思 03/25 10:20
flyawaymc:http://www.nownews.com/n/2014/03/25/1163267 反民主? 03/25 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