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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oopooyou168 (CC)》之銘言: : 行政命令是由機關自己去訂定 : 然後交付有關委員會審查 : 審查後3個月內完成,逾期未完成視為已審查 : 展延以一次為限 : 之前有在爭議到底是條約案還是行政命令 : 但由於對方是中國,所以目前大多數已經認為可能是行政命令 : 那這樣我怎麼看似乎算是正當的法律程序耶... : 想請問一下各位黑箱的點在哪??? : 還請各位指教一下~感謝!! 可能還是有很多人不知道 從去年服貿談完之後到今天現在 除了政府之外(KMT可能有人知道) 沒有人知道 當初去跟26談判的人是哪位、是哪群人、是哪些專家學者去談判的 是誰決定哪些產業受益哪些產業受損,為何利大於弊,利在哪,弊在哪 誰要為這些事情背書或負責,沒有人知道,因為政府跟你說是國家機密唷,鳩咪^_< 所以告訴我連談判人是誰都不能講 不算黑箱嗎 還是說根本沒有談判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5.207.238
Mature:不是連戰? 03/25 11:42
flyawaymc:http://www.nownews.com/n/2014/03/25/1163267 反民主? 03/25 11:46
ake1234:我不知道唷 因為最近國民黨被問到這問題都沒人能回答 03/25 1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