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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Xinsancai (XSC)》之銘言: : 張慶忠委員把服貿送出院會 : 有沒有效 : 應該先將全案送交大法官會議提起釋憲 : 等到釋憲結果出爐之後再處理 有機會可以提起釋憲 大法官案件審理法第5條 第1項 第三款 三、依立法委員現有總額三分之一以上之聲請,就其行使職權,適用憲法 發生疑義,或適用法律發生有牴觸憲法之疑義者。 但是如果就張慶忠的理論來說,服貿協議是行政命令所以已經存查生效了 到時候如果真的送大法官解釋,行政院一定會先主張從張委員送院會存查的那天起 服貿協議正式生效。 然後等三年後,如果大法官覺得違憲 才使其自始不生效力 回到委員會XD 反正目的已經達成,搞不好大法官還會因為說這涉及國會自主及高度政治問題 ,不予以解釋來乎XDDDD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251.220.133
jonce007:大法官已說過,兩岸關係不在解釋範圍,是政治問題。 03/25 14:32
todaybear:deann的真相:http://ppt.cc/LMfZ http://ppt.cc/L~I9 04/07 1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