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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太懂鄉民一直要懲處他、要他在媒體上公開道歉能幹嘛? 讓他把被懲處的氣發洩在下一個抓到的紅燈右轉的民眾身上嗎? 這位員警執法時的心態 做為一個警察而言根本就非常的不適任阿 日後你的女性朋友需要警察的協助時 你敢交給這種心態的員警嗎? 我建議不只這位員警 警方應該把你們蒐證用的帶子調出來看看 看哪些人在這次事件中殺紅了眼 以為自己在開無雙的 通通先停職去看心理醫生 等評估沒問題了之後再回來正常執勤 不要再害其他心理正常的辛苦警察 跟這些少數的有牌流氓一起被幹譙了 ※ 引述《sfalco (阿斯1)》之銘言: : 台中市霧峰警分局坦承這名警察是十九甲派出所蘇姓警員,因為不滿休假被召回 : ^^^^^^^^^^^^^^^^ : 派到台北維持學運秩序,才會在自己的臉書貼文發洩,沒想到會被轉貼出去。 : 十九甲派出所趙建翔說,33歲的蘇姓員警已婚,這次服貿抗爭,他從20日到24日期間3天 : ^^^^^^^^^^^^ : 被派往台北支援,其中有1天剛好遇休假,因此心生不滿,事後他非常後悔,不但流淚懺 : 悔,而且睡不著,目前已經先讓他休假。 : ^^^^^^^^^^^^^^ : 被記兩支申誡 : 單位名稱:十九甲派出所 : 報案電話: 04-22706613 : 單位地址: 41247臺中市大里區立元路115號 : 公開平台講這種話 : ※ 引述《yukosakura (櫻之吻)》之銘言: : : 除了寄信到台中警察局長信箱檢舉 : : 是不是應該也寄到震怒胡的信箱檢舉一下? : : 感覺如果層級拉高的話,警察比較沒有辦法吃案 : : 而且胡志強最在意台中的形象 : : 要是他可以容忍這種不良警察在維護台中的治安 : : 那台中大概也不過如此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36.231.50.77
ahlolha:搞這種智障就是爽啊 替警界除害 03/25 19:46
KawasumiMai:其實我不知道你整篇跟第一句的邏輯怎麼連接的... 03/25 19:47
k879311:那就請警政署讓他降調內勤 03/25 19:47
KawasumiMai:所以為了不要讓他有下一次的怨氣...就不管他這樣? 03/25 19:47
我的意思是當然要懲處 但是如果這種人記記申誡完還是正常執勤 一開始就帶著私人情緒想找碴的員警我相信大家多少有見識過 ※ 編輯: GGlo5566 來自: 36.231.50.77 (03/25 19:50)
OoJudyoO:根本就該辭職 變態 03/25 19:48
rty4455:要求別人果然很高 話說鄉民們在網路上發洩言論也不少 03/25 19:48
wxtab019:公開道歉真的沒什麼用啦 反正就隨便道歉一下 申誡兩隻 03/25 19:49
bluebrown:第二句話就直接假定他一定會在行動中亂發洩怒氣 03/25 19:49
wxtab019:之後還是一樣有薪水領 有獎金 參加鎮暴還有嘉獎補回來 03/25 19:49
dos01:他是警察 有領錢 有國家公器 我是平民 沒領錢 還要被警察打 03/25 19:49
june0204:原來鄉民有公權力? 03/25 19:50
gbcowandy:人民保母為言行負責,有很難懂? 03/25 19:50
vecan:4455這種也能護航 你強 03/25 19:50
※ 編輯: GGlo5566 來自: 36.231.50.77 (03/25 19:51)
aarzbrv:彈劾掉啦!看看他找保全會不會因為自己嘴賤面試被打槍 03/25 19:51
june0204:有人老是拿鄉民來說嘴 03/25 19:51
OoJudyoO:鄉民又沒有公權力 他是要執行公權力的時候有這種表示 03/25 19:51
rty4455:那難道一般人不用為言行負責? 03/25 19:51
rty4455:這樣也算護航?就事論事也不行? 03/25 19:51
vecan:想轉移啥 03/25 19:52
june0204:這可是從一個國家付與他公權力的警察嘴裡說出來的耶 03/25 19:52
vecan:是非不分 可悲 03/25 19:52
rty4455:在臉書上發言也算是執行公權力的話 那範圍挺廣的 03/25 19:54
pan0531:他根本不配當警察 03/25 19:55
love12171116:他這種發言是太誇張了 才會被大家這樣罵針對 03/25 19:55
rty4455:我從來沒說這言行是對的 只因為身分不同就要擴大解釋? 03/25 19:55
rty4455:那也就是說一般人沒權力的就可以隨意發言 不用負責? 03/25 19:56
vecan:憑什麼不能 他都能說要幹爆你了 03/25 19:56
vecan:邏輯顛三倒四 厲害 03/25 19:57
diskdie7045:推,原po的意思應該是道歉沒用,發這種文應該是離職 03/25 19:58
OoJudyoO:身分不同 他又不是路邊攤的 公務員有言行相關的責任 03/25 20:00
icespeech:因為他有執行強制力的權力 所以如果他有這種變態心理 03/25 20:00
icespeech:難保哪天他不會濫用他的職權去達成他這些變態行為 03/25 20:01
icespeech:鄉民隨便嘴砲當然也不該 但是鄉民嘴砲又沒有執行的權力 03/25 20:01
rty4455:對阿值得譴責 但是我要說的是嗜血的鄉民也不少 03/25 20:02
icespeech:還是你要革掉嘴砲鄉民的什麼?鄉民權嗎? 03/25 20:02
icespeech:不只值得譴責而已 有這種心態的人根本不適合當執法者 03/25 20:02
rty4455:在要求別人之前相對自己言行負責 才是對的事吧? 03/25 20:03
icespeech:zzz 懶得跟你說 有種東西叫做比例原則 我看你也不懂 03/25 20:04
rty4455:他適不適任要由正當程序來審議 因為畢竟是銓敘過的 03/25 20:04
vecan:zzzz 03/25 20:19
zmack0905:反串很爽嘛 03/25 2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