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ken006 (沒有什麼事解決不了的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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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閒聊] 訴求是建立監督機制再簽服貿吧
時間Wed Mar 26 02:15:51 2014
四天前政府早就說有兩岸條例已有規定監督條文,
行政院也擬了四階段監督機制。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 5 條
依第四條第三項或第四條之二第二項,受委託簽署協議之機構、民間團體
或其他具公益性質之法人,應將協議草案報經委託機關陳報行政院同意,
始得簽署。
協議之內容涉及法律之修正或應以法律定之者,協議辦理機關應於協議簽
署後三十日內報請行政院核轉立法院審議;其內容未涉及法律之修正或無
須另以法律定之者,協議辦理機關應於協議簽署後三十日內報請行政院核
定,並送立法院備查,其程序,必要時以機密方式處理。
然後今天暴民學生再開記者會訴求要新建監督制度。
這不是告訴社會大眾,暴民學生既沒有了解相關條例,也沒聽進政府的發言?
所謂的學運是搞不清楚狀況就占領國會,原先訴求沒路走了,再臨時想個訴求
,而解法人家早就說了?????
這種鬧劇不應該和真正為國為民的學運視為相同
※ 引述《MYLOVETO (唯愛山下)》之銘言:
: 經過下午的記者會
: 學運的目的不是很清楚了嗎?
: 先建立監督機制,再審服貿
: 並請立委表態,願意中立的、快速的、以民意為基礎的立場審案子
: 應該不存在"不簽"這個選項了(?)
: 為什麼還是很多討論都糾結在"反服貿"上面?
: (雖然我的立場是反對跟中國簽)
: 突然想到一個向反對學運的人解釋的方式
: 順著他們說台灣很有競爭力不怕中國的論點
: 告訴他們台灣真的很有競爭力
: 而目前學運的目的是希望透過立法的方式建立機制
: 幫台灣人建立"主場優勢"
: 這樣可以保護會開放的行業,而且可以賺更多錢(也許)
: 不知道這樣的說法行不行的通呢? 有沒有比喻失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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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orze04:你不知到就是這一條最有問題嗎 03/26 02:19
噓 ilw4e:之前不就是想照這個通過嗎?請問這算啥監督? 03/26 02:20
→ nhclover:漏洞百出的監督能用嗎? 03/26 02:20
→ yommy1108:不信任立法院院!!!!!!黨意立委再一次我監督囉 WJ 03/26 02:21
噓 maplenight:請大家來監督,大家都反對,可是通過了,呵 03/26 02:22
→ ieoAAAA:新建… 03/26 0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