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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先進, 在下有一疑問 若服貿生效 若台灣有人透過成立公司 將公司持有之房地產 連同公司銷售給來台之陸資企業 用以炒樓 這樣是否合法? 會這樣想是因為擔心遇到跟香港一樣的狀況 若有OP當自刪!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16.114.4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5772500.A.1E4.html
tony121010: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問題在於台灣政府執法不嚴 03/26 02:36
bluebrown:貸款不可超過5成,每年居留不超過4個月,超過3年才能買 03/26 02:38
bluebrown:我比較想知道有沒有可能陸資挹注台灣的公司,房地產台灣 03/26 02:39
bluebrown:公司持有,但是大陸公司使用,間接抬升房價… 03/26 02:40
royhutw:2F,可是這時此不動產視為公司資產,會受到這個限制嗎? 03/26 02:40
evil0108: 可以用港資買阿。港資近來很久了,港資的背後大多是中資 03/26 02:51
yommy1108:經濟部次長回應看囉 03/26 0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