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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量避免用"反服貿"這個詞來說服別人。可能很多參與者也不清楚學生最主要訴求 是"退回服貿"而不是"反服貿"。 因為服貿議題太廣,利弊是可以討論的,你要強迫別人接受你觀點也不容易。但你 可以向他解釋為什麼要"退回"。因為目前這個版本是馬英九要強迫國會通過的,當 國會無法反應民意那民主制度就已失靈。加上這個條約簽訂時草率,對象又是中國 ,產業界與一般人也有疑慮,所以應該先由立法院退回。 在那邊談甚麼怕不怕競爭,要不要領高薪,會不會變香港什麼的根本都太遠了,重 點應該放在這次法案通過時不合法因此要反對,別人也比較容易理解學生不是沒事 在那邊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43.158.206 ※ 編輯: ilw4e 來自: 223.143.158.206 (03/26 02:44)
sading7:要看對像啦 有些了解比較深的可以談服貿會產生的壞處 03/26 02:44
sading7:比較淺的講張慶忠違憲就好了 03/26 02:45
sading7:經貿議題是公共議題中比較難凝聚共識的一種 但現在看起來 03/26 02:45
sading7:大學生多還是有好處的 03/26 02:45
virgicy:http://ppt.cc/tQEs 請問像這種的呢XD? 03/26 02:47
ilw4e:當然可以談經濟影響,但我覺得這等於是另一個議題,可以分開 03/26 02:47
ilw4e:因為看到太多文章跟父母講都是在那邊吵什麼競爭力有的沒的 03/26 02:48
satyrs05:我覺得有些人跳的點很怪,把張慶忠那樣的過程描述出來 03/26 02:49
ilw4e:但其實那不是最主要爭議所在 03/26 02:49
satyrs05:有沒有違法還查不到,但是知道是不對的 03/26 02:49
ilw4e:台灣國會裡很多神奇現象很難用法解釋XDDDD 03/26 02:50
sading7:大法官釋字第342號解釋文 立法程序遺失 視同違憲 03/26 02:50
satyrs05:所以若回到因為程序不正義上來說,早在立法院揮第一拳 03/26 02:51
sading7:未審查擅個宣佈審查完畢 就是違憲 03/26 02:51
ilw4e:總之就是支持服貿不等於反學生 媒體卻想塑造成這樣的觀點 03/26 02:51
satyrs05:社會就應該予以譴責,並立法規範防止議會暴力 03/26 02:52
satyrs05:大法官很孬,釋憲最後說是立院問題院長自己判斷 03/26 02:53
sading7:已經沒有這個問題了 民進黨技術性將議案退回委員會了 03/26 02:53
sading7:還有那不是院長的職權 03/26 02:54
satyrs05:都是官媒沒有人覺得他們報導是否公正 03/26 02:54
sading7:就以原本的情況來說 立法程序遺失是很明顯的事實 03/26 02:54
satyrs05:What I See, What I Believe 03/26 02:54
ilw4e:但不可否認他們影響很多人,所以要抓自己絕對站得住腳的論點 03/26 02:55
sading7:現有支持學生的還是比較多啦 沒問題的 03/26 02:55
ilw4e:張憲忠亂搞絕對是錯的,再會凹的人也無法否認 03/26 02:55
satyrs05:六四天安門沒死人,之後解放台灣也不會有死人 03/26 02:55
sading7:現在要擔心的是 如果對馬政府的反感沒有反應在年底的選舉 03/26 02:56
sading7:上的話 等於是告訴馬英九剩下的任期還是可以繼續亂來 03/26 02:56
satyrs05:我凹給你看,那是因為dpp霸佔主席台使得會議無法進行 03/26 02:56
satyrs05:總不能讓議事效率低落影響國家運作,這是不得已而為之 03/26 02:57
sading7:正當杯葛手法連違法都不是 那個馬英九的說詞無法說服有點 03/26 02:57
ilw4e:那把事情往前推,馬英九憑甚麼威脅國會通過法案XD 03/26 02:58
sading7:知識的人 所以你看一堆教授學者都出來打馬的臉 03/26 02:58
sading7:當馬英九護航張慶忠的時候 就已經讓一堆教授對他撤底失望 03/26 02:58
satyrs05:2014萬分重要,這是民眾決議台灣前途的前哨 03/26 02:58
satyrs05:沒有實質證據說他有威脅啊,於法無據 03/26 02:59
satyrs05:就不談張的手段,談他的理由,是依行政命令三個月不審查 03/26 03:01
satyrs05:視同生效,那就查何為行政命令? 03/26 03:01
satyrs05:行政機關依法律授權發生法律效果之規定 03/26 03:06
satyrs05:有哪個國與國的協議是用行政命令生效的? 03/26 03:07
satyrs05:若依行政命令的邏輯上去,那就是行政機關所發佈 03/26 03:09
satyrs05:那當初跟中國談,就是在一個中國下談囉? 03/26 03:10
satyrs05:也就是說ROC行政院原來是PRC底下的機關啊,怪不得不能改 03/26 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