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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biguy (董吱)》之銘言: : 文/陳以信 : 佔據立法院、衝進行政院控訴服貿審查程序「反民主」的抗議學生們一定不知道,他們所 : 嚴厲指控對象,其實正是12年前的民進黨政府與陸委會主委蔡英文。 : 這次爭議關鍵,在於將服貿協議其適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5條第2項規定「(協議)其內 : 容未涉及法律之修正或無須另以法律定之者,協議辦理機關應於協議簽署後30日內報請行 : 政院核定,並送立法院備查」。既然法律明文規定只是「備查」,自然得以適用立法院職 : 權行使法第61條規定:「各委員會審查行政命令,應於院會交付審查後3個月內完成之; : 逾期未完成者,視為已經審查。」 2013年6月25日,立法院朝野黨團協商決議: 「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本文應經立法院逐條審查,逐條表決; 服務貿易協議特定承諾表應逐項審查、逐項表決,不得予以包 裹表決,非經立法院實質審查通過,不得啟動生效條款。」 2013年8月第二次臨時會期間,王金平再次確認服貿將採逐條審查方式進行, 不可能自動生效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4/new/mar/19/today-fo1.htm 相關參考資料: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40106/320877/ 所以新訂的規則可以無視,今天愛用哪一條就用哪一條。 用上行政命令,是大家同一個國家嗎?所以統一了?那麻煩國旗換成五星,總統二字拿掉 謝謝! : 此事引起公民團體反對,民進黨前主席蔡英文更公開質問馬英九總統:「兩岸服貿協議性 : 質上等同於區域自由貿易協定(FTA),試問哪一個民主國家會將如此攸關人民權益、影 : 響重大的涉外協議,當成行政部門可以片面決定的行政命令?不必經過國會審查、批准就 : 可以自動生效?不讓人民有置喙的權利?」雖然這番話說的義正辭嚴,但蔡英文一定忘記 : 了,12年前她的原始提案主張,就是打算讓行政部門片面決定即可。 : 民國91年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進行立法施行十年以來首度大幅翻修,由時任陸委會主委蔡英 : 文提出行政院草案,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由召委陳學聖擔任修法主席,筆者當時就是陳立委 : 國會助理。其中最重要就是制定「複委託」機制,允許陸委會「委託」海基會,與大陸海 : 協會簽署兩岸協議,當時蔡英文視為該次修法最大成就之一,這也正是服貿協議的法源基 : 礎。 : 不過9月底行政院送來草案中,第五條僅規定「其內容未涉及法律之修正或無須另以法律 : 定之者,協議辦理機關應於協議簽署後30日內報請行政院核定(見院總字第1554號政府提 : 案第8786號)。」蔡英文草案用意是,兩岸協議由行政機關自行核定即可,立法院根本用 : 不著置喙。換言之,如果當年此案依她版本通過,今日根本沒有學生佔據國會這回事,因 : 為服貿協議去年7月就會由行政院直接核定生效了。 : 但當時國民黨深覺此案不妥,因此10月初由立委陳學聖領銜提出修正案,共有國親兩黨43 : 位立委與民進黨1位立委李文忠連署。在第5條第2項內加上「並送立法院備查(見院總字 : 第1554號委員提案第4379號)」等字眼,藉以避免行政機關規避立法部門監督,最後併案 : 審查獲得通過,這才破了蔡英文的局。也就是說,今日國會得有理由審查服貿,還是當年 : 國民黨汗馬功勞,民進黨今日卻連一聲謝也沒有。 : 甚至在委員會詢答時,陳學聖特別說明此舉是希望讓立法院「有主動知道之權」,蔡英文 : 眼見無法拒絕,竟然臨時想出特別加上「必要時以機密方式處理」等字眼。換言之,她竟 : 還認為如有必要時,兩岸協議可以「黑箱」處理。試問:如果她這樣做不算「反民主」, : 怎樣才算「反民主」呢? : 如今民進黨不僅刻意忽略這段歷史,蔡英文竟還敢問馬英九「如何向歷史交待」?筆者倒 : 是很好奇民進黨與蔡英文要如何向抗議學生交待他們這段「反民主」的過往歷史呢? : =============================================================== : 尼瑪的,我不相信蔡英文會簽賣台的服貿 另有推文版有提到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五條 http://zh.wikisource.org/zh-hant/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修改是86年5月14日 另 全國法規資料庫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Q0010001&FLNO=5 最新修改日期是 100年12月21日 蔡英文擔任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 時間是 2000年5月20日-2004年5月20日 http://zh.wikipedia.org/wiki/蔡英文 86年的 大陸委會主任委員是 張京育 1996年2月28日~1999年1月31日 http://zh.wikipedia.org/wiki/張京育 100年的 大陸委會主任委員是 賴幸媛 http://zh.wikipedia.org/wiki/賴幸媛 歷史大陸委會主任委員 http://zh.wikipedia.org/wiki/行政院大陸委員會 #.E6.AD.B7.E4.BB.BB.E4.B8.BB.E4.BB.BB.E5.A7.94.E5.93.A1 二次修正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五條第二項 的時間 都不是蔡英文 但蔡英文在位期間確實有進行翻修。但跟這次陳先生所提的第五條第二項一點關係都沒有 另外牽扯到的 第4條 與 4-2條,他在位期間也沒見到有修正 謝謝,以上有錯請指正,有不足之處,也請各高手補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47.99.170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5801131.A.1CC.html
diskdie7045:就KMT擅長的模糊戰而已~反正八年遺毒~造造謠!! 03/26 10:41
Linzoma:KMT的張慶忠都可以說他30秒通過合情合法合理 江宜樺跟馬囧 03/26 10:43
Linzoma:還應和唱合 警察執法過當 江都可以說成拍肩而已了 03/26 10:43
Linzoma:KMT到底還有甚麼信用可言 自己爛不過 還要拖人下水 03/26 10:44
subeeoteo:補充一下:86年行政院長是蕭萬長,100年是吳敦義 03/26 10:48
subeeoteo:另外法條的部分,可以參考看看這個 http://ppt.cc/WxvK 03/26 11:30
ctotw:蔡英文有修正沒錯,立法院公報表示朝野協商了 03/27 06:41
ctotw:修法是92年的事情,是全修所以寫其他部分條文修正 03/27 0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