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subeeoteo (YOYO Liao)
看板FuMouDiscuss
標題Re: [國媒] 服貿不民主? 陳以信:蔡英文自打嘴巴
時間Wed Mar 26 10:32:06 2014
※ 引述《biguy (董吱)》之銘言:
: 文/陳以信
: 佔據立法院、衝進行政院控訴服貿審查程序「反民主」的抗議學生們一定不知道,他們所
: 嚴厲指控對象,其實正是12年前的民進黨政府與陸委會主委蔡英文。
: 這次爭議關鍵,在於將服貿協議其適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5條第2項規定「(協議)其內
: 容未涉及法律之修正或無須另以法律定之者,協議辦理機關應於協議簽署後30日內報請行
: 政院核定,並送立法院備查」。既然法律明文規定只是「備查」,自然得以適用立法院職
: 權行使法第61條規定:「各委員會審查行政命令,應於院會交付審查後3個月內完成之;
: 逾期未完成者,視為已經審查。」
2013年6月25日,立法院朝野黨團協商決議:
「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本文應經立法院逐條審查,逐條表決;
服務貿易協議特定承諾表應逐項審查、逐項表決,不得予以包
裹表決,非經立法院實質審查通過,不得啟動生效條款。」
2013年8月第二次臨時會期間,王金平再次確認服貿將採逐條審查方式進行,
不可能自動生效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4/new/mar/19/today-fo1.htm
相關參考資料:
http://www.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40106/320877/
所以新訂的規則可以無視,今天愛用哪一條就用哪一條。
用上行政命令,是大家同一個國家嗎?所以統一了?那麻煩國旗換成五星,總統二字拿掉
謝謝!
: 此事引起公民團體反對,民進黨前主席蔡英文更公開質問馬英九總統:「兩岸服貿協議性
: 質上等同於區域自由貿易協定(FTA),試問哪一個民主國家會將如此攸關人民權益、影
: 響重大的涉外協議,當成行政部門可以片面決定的行政命令?不必經過國會審查、批准就
: 可以自動生效?不讓人民有置喙的權利?」雖然這番話說的義正辭嚴,但蔡英文一定忘記
: 了,12年前她的原始提案主張,就是打算讓行政部門片面決定即可。
: 民國91年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進行立法施行十年以來首度大幅翻修,由時任陸委會主委蔡英
: 文提出行政院草案,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由召委陳學聖擔任修法主席,筆者當時就是陳立委
: 國會助理。其中最重要就是制定「複委託」機制,允許陸委會「委託」海基會,與大陸海
: 協會簽署兩岸協議,當時蔡英文視為該次修法最大成就之一,這也正是服貿協議的法源基
: 礎。
: 不過9月底行政院送來草案中,第五條僅規定「其內容未涉及法律之修正或無須另以法律
: 定之者,協議辦理機關應於協議簽署後30日內報請行政院核定(見院總字第1554號政府提
: 案第8786號)。」蔡英文草案用意是,兩岸協議由行政機關自行核定即可,立法院根本用
: 不著置喙。換言之,如果當年此案依她版本通過,今日根本沒有學生佔據國會這回事,因
: 為服貿協議去年7月就會由行政院直接核定生效了。
: 但當時國民黨深覺此案不妥,因此10月初由立委陳學聖領銜提出修正案,共有國親兩黨43
: 位立委與民進黨1位立委李文忠連署。在第5條第2項內加上「並送立法院備查(見院總字
: 第1554號委員提案第4379號)」等字眼,藉以避免行政機關規避立法部門監督,最後併案
: 審查獲得通過,這才破了蔡英文的局。也就是說,今日國會得有理由審查服貿,還是當年
: 國民黨汗馬功勞,民進黨今日卻連一聲謝也沒有。
: 甚至在委員會詢答時,陳學聖特別說明此舉是希望讓立法院「有主動知道之權」,蔡英文
: 眼見無法拒絕,竟然臨時想出特別加上「必要時以機密方式處理」等字眼。換言之,她竟
: 還認為如有必要時,兩岸協議可以「黑箱」處理。試問:如果她這樣做不算「反民主」,
: 怎樣才算「反民主」呢?
: 如今民進黨不僅刻意忽略這段歷史,蔡英文竟還敢問馬英九「如何向歷史交待」?筆者倒
: 是很好奇民進黨與蔡英文要如何向抗議學生交待他們這段「反民主」的過往歷史呢?
: ===============================================================
: 尼瑪的,我不相信蔡英文會簽賣台的服貿
另有推文版有提到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五條
http://zh.wikisource.org/zh-hant/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修改是86年5月14日
另 全國法規資料庫
http://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Q0010001&FLNO=5
最新修改日期是 100年12月21日
蔡英文擔任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 時間是
2000年5月20日-2004年5月20日
http://zh.wikipedia.org/wiki/蔡英文
86年的 大陸委會主任委員是 張京育
1996年2月28日~1999年1月31日
http://zh.wikipedia.org/wiki/張京育
100年的 大陸委會主任委員是 賴幸媛
http://zh.wikipedia.org/wiki/賴幸媛
歷史大陸委會主任委員
http://zh.wikipedia.org/wiki/行政院大陸委員會
#.E6.AD.B7.E4.BB.BB.E4.B8.BB.E4.BB.BB.E5.A7.94.E5.93.A1
二次修正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五條第二項 的時間 都不是蔡英文
但蔡英文在位期間確實有進行翻修。但跟這次陳先生所提的第五條第二項一點關係都沒有
另外牽扯到的 第4條 與 4-2條,他在位期間也沒見到有修正
謝謝,以上有錯請指正,有不足之處,也請各高手補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47.99.170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5801131.A.1CC.html
→ diskdie7045:就KMT擅長的模糊戰而已~反正八年遺毒~造造謠!! 03/26 10:41
推 Linzoma:KMT的張慶忠都可以說他30秒通過合情合法合理 江宜樺跟馬囧 03/26 10:43
→ Linzoma:還應和唱合 警察執法過當 江都可以說成拍肩而已了 03/26 10:43
→ Linzoma:KMT到底還有甚麼信用可言 自己爛不過 還要拖人下水 03/26 10:44
→ subeeoteo:補充一下:86年行政院長是蕭萬長,100年是吳敦義 03/26 10:48
推 ctotw:蔡英文有修正沒錯,立法院公報表示朝野協商了 03/27 06:41
→ ctotw:修法是92年的事情,是全修所以寫其他部分條文修正 03/27 0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