噓 pack1:闖行政院驅離不走 被打活該 03/26 10:37
推 gaiaesque:黨工500領了沒? 03/26 10:38
→ pack1:觸法了好嗎 以為民主就沒法制嗎 03/26 10:38
推 goldman0204:又一個魚文 03/26 10:38
推 Rex1009:哪條法說可以打人了???以為沒法治嗎 03/26 10:39
→ https:警察是聽命行事 說服他反而他有危險 說服警政署長比較有用 03/26 10:39
我當然知道是聽命行事
但光積極行事 跟消極行事 就差很多了
→ Rex1009:依法驅離可以類推成依法打人? 03/26 10:39
→ https:上頭沒命令 他們就不會行動 03/26 10:39
推 accin:都要抗爭了~基本上沒幾個合法的 但錯了嗎? 03/26 10:39
→ pack1:闖行政院觸法 先喊驅離不走被驅趕就說打人 這樣叫民主? 03/26 10:39
推 recx:誰說闖行政院沒違法了 03/26 10:39
推 scotttomlee:不聽令命是違法 但是不用打人來驅離並不違法... 03/26 10:40
※ 編輯: everlastt 來自: 122.116.25.10 (03/26 10:41)
→ recx:這幾天在吵比例原則 你有看些那些文章嗎? 03/26 10:40
→ scotttomlee:到時候打死人打傷人 上頭只會說我只叫你趕人沒叫你打 03/26 10:41
→ https:執法過當阿 民眾手無寸鐵消極抵抗 還被全副武裝出手對付 03/26 10:41
→ yethours:講比例原則的文章講很多了 感覺好多人還是沒在看~"~) 03/26 10:42
推 pack1:對啦 你家被闖入被破壞被驅離不走趕人走 拜託他可以走嗎ㄎㄎ 03/26 10:43
→ pack1:沒有比例原則你就先觸法在先了難道小偷去你家破壞還比例原則 03/26 10:44
→ recx:我家被闖入破壞 我報警 警察到了之後如果他平靜受補 03/26 10:45
推 Rex1009:笑了 這種公民素養跟人談法治 03/26 10:45
→ recx:然後我應該煽動警察他快點開槍斃了小偷? 03/26 10:46
→ blackone979:不需要比例原則的話 那以後法律就不用量刑啦 一律槍斃 03/26 10:46
推 sony5566:==============打了我還想跟我站一條線?吃屎吧!==== 03/26 10:46
推 gaiaesque:XDDDDD 03/26 10:46
→ recx:我說法是上綱無誤 但現在就是在談比例原則 03/26 10:46
→ sony5566:我打了你己棍然後說是老闆的只是要我同情你?那你要不要 03/26 10:46
→ sony5566:讓我打你己棍我在跟你說不好意思是我爸說得請你同情我? 03/26 10:47
→ recx:如果現在能找出法律說"行政院"應該加倍處置或不顧比例原則 03/26 10:47
→ blackone979:下次你停紅燈只要壓到線直接打爆好不好? 03/26 10:47
→ recx:那或許我能被說服 沒辦法現在在吵法律啊 03/26 10:47
推 jimmy5680:進入行政院的被打就算了,馬路上的人呢? 白袍醫生呢? 03/26 10:47
→ recx:我到現在還是不鼓勵仇警 可是比例原則是很值得討論的事 03/26 10:48
我並不鼓勵仇警
我們並不是真正的革命
革命須要有武力做後盾的 當初孫中山先生部也如此
而是要想辦法將警方的支持靠到人民這方
當過兵的都知道, 上級怎麼交代是一回事, 做做樣子就好
我希望的就是警方能夠做做樣子 消極的行事
當然 要裝得像一點
※ 編輯: everlastt 來自: 122.116.25.10 (03/26 10:51)
→ WeAntiTVBS:我看不起臺北市的員警 重申一次 我看不起臺北市的員警 03/26 10:53
→ zxcvforz:警跟義務役不同,警是要做一輩子的,不被同化就被排擠 03/26 11:15
當初洪仲丘事件 不也是大家在說 萬人響應 一人到場?
沒有不可能的事 除非永遠不去執行
※ 編輯: everlastt 來自: 122.116.25.10 (03/26 11:21)
推 Assyla:什麼處罰,是升遷吧,現任警政署長,當初就指揮警察歐打 03/26 11:27
→ Assyla:圍著陳雲林的民眾 03/26 11:27
推 Orstor:幹,國家法律活跳跳在那邊,什麼叫仇警?警察自己要當尿壺 03/26 11:58
→ Orstor:走狗被賣不怪主人怪買家? 03/26 1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