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ex8338:…… 03/26 11:28
※ 引述《kobitos (醜比頭精靈)》之銘言:
: ※ 引述《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之銘言:
: : 作者: bukkake0103 (顏舍小品) 看板: WomenTalk
: : 標題: Re: [討論] 為什麼很多人把入侵行政院合理化?
: : 時間: Wed Mar 26 01:55:49 2014
: : 嗨,我又來啦
: : 在看了很多不懂法律的朋友們各種詭異荒謬的言論後
: : 說實在的,如果思考是人活著的證明,那我很懷疑我是不是在看一群殭屍的推文
: : 所以我決定來貢獻一下我所知道的法律常識
: : 一、攻佔行政院算不算叛亂?
: : 我想這種時候應該要用刑法100條的內亂罪來檢視
: : 刑法100條
: : 意圖破壞國體,竊據國土,或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顛覆政府,而以強暴或脅迫著手實
: : 行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首謀者,處無期徒刑。預備犯前項之罪者,處六月以上五年
: : 以下有期徒刑。
: : 民眾有"意圖破壞國體"嗎?他們並沒有宣稱要改變國體為君主制吧?
: : 有"意圖竊據國土"嗎?他們佔領以後也沒有宣稱行政院那塊地成為誰的領土啊
: : 土地還是歸中華民國
: : 有以非法之方法變更國憲嗎?沒有啊,憲法不就安安穩穩的在那邊嗎?
: : 顛覆政府?從頭到尾民眾就沒說要覆滅中華民國。
: : 所以,我看不到有叛亂的影子,這也是為什麼政府沒有出動軍隊
: : 因為這樣程度的行動還稱不上革命或叛亂
: : 你覺得能給民眾安上叛亂的帽子,政府會不安嗎?
: : 政府都沒說了,你在那邊亂甚麼?
: 政府現在對學生柔性處理是怕有人想收割
: 社會對立不安 已經是事實 行政院不是暴民學生說來佔領就來佔領的地方
我叫你白紙黑字拿出來,你幹麻拿自己腦補的內容?
請問是某條法律告訴你政府怕甚麼嗎?
還是你有馬卡茸那邊的內幕消息?
事實上就是,檢察官也不敢用內亂罪聲請羈押魏揚,而是找了幾個一看就知道不可能被
羈押的小罪來聲請
除非檢察官其實根本不想羈押魏揚,只是演戲給大眾看,不然為啥不用重罪聲請羈押?
如果不是檢察官演戲,那就表示檢察官認為用內亂罪比用幾個輕罪更難成功!
我當然知道行政院不是說佔領就占領的地方,但這次活動不是內亂罪已經是很明顯的了
: : 二、民眾自己違法在先,有甚麼資格抗議警察違法?
: : 各位,我們是不是法治國家?
: : (雖然我覺得已經不大是了,但勉強還是讓它及格吧)
: : 是的話,每個人都有守法的義務,不管是民眾還是警察
: : 警察有警察職權行使法等諸多法律在規範,無論如何,不管民眾一開始違法是多麼惡劣
: : 只要警察執勤的時候,他有比毆打更不侵犯人權的手段可以用,那他就必須要選擇那個手
: : 段,除非那個手段已經不足以達成目的
: : 簡單來說,就算我今天在街頭隨機砍殺100個人,把每個人都砍到不成人形、內臟亂噴
: : 連小嬰兒都不放過
: : 但警察來的時候我把刀一丟就地趴下毫不抵抗,警察還是不能扁我,只能把我上銬帶走
: : 警察要是揍我,我還可以告他執法過當,搞不好可以拿國賠
: : 也許你強烈的道德以及高尚的情操無法接受這樣的事
: : 但不要忘了,這是法律規定,而法律從來就不是拿來報復的工具
: : 很多人不是一直講惡法亦法嗎?那就算這個法律超級保障殺人魔的人權,你也只能接受啊
: : 如果你覺得警察可以不用遵守的話,那你跟你口中不服法的暴民有甚麼兩樣?
: : 不爽嗎?去抗議啊,記得申請路權,讓政府幫你規劃好整個行程
: 沒有暴民的行為 怎麼會有人流血
: 警方被這些暴民搞了那麼累 明明就是暴民自找的 警察是在維護社會制序
流血的是誰?警察還是民眾?警察流血的照片呢?
法條咧?哪一條說警察累了就可以不用遵守警察職權行使法第3條?
你他x的找出來我文章全部刪掉
就跟你說民眾違法跟警察違法是兩回事,沒有用因果關係來替哪一方解套的道理啦
: : 三、比例原則?我覺得警察打人沒有不符合比例原則啊
: : 不要說很多律師跳出來罵了,我認識的司法官私底下也在罵
: : 而國內有名的法律學者很多都同聲譴責過當,想吃腦補腦還會被碗豆打爆的小殭屍啊
: : 你是研究法律多久了?
: : 搞不好比例原則這幾個字你還是這幾天才知道的咧
: : 雖然說不要過度相信權威,但相較之下,不相信這些專業人士,難道要相信你啊?
: 警方驅趕的方法都是按照程序的 今天警力無法得到有效的伸張
程序的法律規定呢?白紙黑字呢?人家講他依照程序你就信
那我在糖水裡加一斤砒霜你喝不喝?
不要逼我打你臉,2008年野草莓也是在靜坐
警察勸離勸不動,後來用優勢警力扛走
用扛的警力無法有效伸張?
會這樣想的人通通過來吃我的洨啦
: 明天就會有更多的失控行為 隨便就入侵政府機官 還在喊就地合法 死不認錯
明顯的滑坡謬誤,是甚麼意思你自己去查
你又知道會這樣發展?
那我說今天服貿簽下去中資就會來
不用兩年台灣就變成共產黨的天下,台灣人全部當奴隸,跟香港一樣
你信不信?
: : 四、在美國....(以下省略1000字)
: : 我們不是美國。
: : 不管你再不爽啦,法律現在就是這樣定
: : 白紙黑字寫在那邊,你再怎樣跟我訴諸道德或事理也沒用啦
: : 就像某些順民說的,有道德有良知,也不能違法啊
: : 不爽?去修法啊,去選願意修的立委啊,去走體制內的方法啊
: : 今天立法院或行政院那群人是等不了了,甘願冒著違法的罵名進行抗議
: : 該被捕的也被捕了,日後有刑責的也跑不掉
: : 你有種這樣做嗎?
: : 沒有的話,你就乖乖接受法律的規定不就得了?
: : 法律就規定佔領行政院是違法的,但是警察驅離不依照比例原則,也是違法
: : 沒有甚麼警察做得好,暴民活該這種充滿正義情懷的屁話啦
: : 我今天是站在法律面進行分析,不是民眾情感或道德
: : 要反駁的,法條找出來,白紙黑字的反駁,證明你有在思考
: : 不然,我庭院的碗豆對殭屍可是不留情的
: 認為攻佔行政院沒有錯 只是害怕接下來要面對的法律問題
: 敢做就要敢當 合理化暴民的行為 只是夢一場 醒來還是要面對法律的制裁
會怕就不會衝進去了啦,我就是會怕所以沒衝進去啊
有沒有悔意頂多只是量刑事由,那是法官在考慮的,關你看熱鬧鄉民啥事?
不管他們怎麼想啦,法律的責任一定要去面對
這個前提,反服貿的支持者大多都同意,但也認為事出有因,政府必須要承擔政治責任
不過法律方面沒有人合理化他們的行動
我們都承認依照現行法這是違法的,而這也是公民不服從的特色之一
所以你講這些廢話幹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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