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hine32025:這強壓頭式立法 03/26 23:20
→ shine32025:感覺哪裡怪怪的阿 03/26 23:20
推 davild54849:推 03/26 23:20
→ TName:推 一次解決所有問題 03/26 23:22
推 wunsih:up 不要亂模糊了 03/26 23:23
→ tory7212:如果沒有反的話,為啥需要說退回服貿~? 03/26 23:23
→ tory7212:最令人不解的是~為啥要號召去包圍黨部~?還說不想要有 03/26 23:24
陳為廷在這邊聲明了
退回的定義就是先立法再審查
→ HamalAri:退回去重寫一份不是視服貿為行政命令的服貿 03/26 23:25
推 rosami:痾回答不就在對話裡嗎? 03/26 23:25
→ sfgzero:因為政府一直說只能審,不能改,那請問審到有問題的不能改 03/26 23:25
→ sfgzero:那審個屁? 03/26 23:25
→ tory7212:政黨色彩,但是林號召大家遍地開花(?)的時候是不是就已經 03/26 23:25
推 lanuvie:tory 因為現有的制度不能改 那退回去幹嘛?就做重覆的事啊 03/26 23:26
→ lanuvie:這群人腦筋是非常清楚的 沒有逐條審這種事 大陸那邊也有人 03/26 23:27
→ sfgzero:而且有認真去了解的話就知道,服貿根本沒有法律依據 03/26 23:27
→ lanuvie:上節目說了 沒逐條審這種事 都是打包的 03/26 23:27
→ lanuvie:不能逐條 只能退回重談 但是沒有立法監督這過程 啊就一樣 03/26 23:28
→ lanuvie:的事再從做一次啊 浪費時間 所以要先把整個制度立法立好 03/26 23:29
沒有立法的話
那麼各種手段就很可能再次出現
且沒有對應懲罰
→ sfgzero:連法源都沒有的這個協定請問要怎麼審?立法院人多說的算嗎? 03/26 23:29
→ lanuvie: ^頭 03/26 23:29
→ lanuvie:沒錯 就像要比球賽 要先把遊戲規則訂好 大家再照著走 03/26 23:30
推 a7904120:推 03/26 23:30
推 sfgzero:推 03/26 23:31
→ BLABLA007:沒法源就立法啊 就這麼簡單看不懂嗎? 03/26 23:33
→ BLABLA007:說很困難那就招集各界專業人士去立法啊 補漏洞啊 03/26 23:33
→ BLABLA007:執行這些的決策人是誰啊? 馬娘娘啊 03/26 23:33
推 MYLOVETO:推~這是目前正反兩邊鬼打牆的點... 03/26 23:34
→ tory7212:酷酷嫂~?? 03/26 23:34
→ MYLOVETO:我的疑問是,監督機制是指監督審服貿的過程,還是在立一 03/26 23:35
→ tory7212:如果說這法令是打包的方式~為啥馬大要說可以逐條審理~? 03/26 23:36
有可能他指的是自行召集專業人士組成委員會時逐條審
而非進立院審
→ MYLOVETO:個法,補強服貿的規定,監督以後實施後可能發生的漏洞 03/26 23:36
是指新立一個法,監督以後所有兩岸簽屬協議時的審查過程
→ tory7212:馬耳長毛的翻版~? 03/26 23:36
推 safin0310:真心建議口號不要用退回服貿 03/27 03:18
→ safin0310:可不可以用退回黑箱服貿 03/27 03:20
→ safin0310:退回服貿很容易被操作成反服貿 03/27 03:23
→ safin0310:事實上這兩天我看媒體已經做這樣操作 03/27 03:26
→ safin0310:不是每個人都會批踢踢 很多都是從媒體上得到訊息 03/27 03:28
→ safin0310:而且有些媒體那些訊息都市透過剪接相當片面 03/27 03:32
→ safin0310:常常都是播完呼口號就減掉學生說的話 03/27 03:35
→ safin0310:然後被扣上反服貿 下則新聞常常就是播支持服貿學生意見 03/27 03:40
→ safin0310:很簡單的二分法 然後模糊你們先立法在審查的訴求 03/27 03:43
→ safin0310:再下一則新聞就是說不簽服貿的影響 03/27 03:48
→ safin0310:像是恐嚇你會被排除在全球化經濟體之外 03/27 03:50
→ safin0310:老實說現在基本上大家心中立場都已經確定 03/27 03:55
→ safin0310:你們要說服的是那些支持服貿的人 03/27 03:56
→ safin0310:而在傳統媒體弱勢下 口號很重要 03/27 03:58
→ safin0310:不要被抓住口語上的毛病 以上是小小的建議 03/27 04:00
立院內陳林兩人的口號是先立法再審查
但問題是要如何傳達這個消息給他們
又該如何把這個口號傳達給大眾??
※ 編輯: ppu12372 來自: 114.34.29.100 (03/27 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