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Fant1408 ( )
看板FuMouDiscuss
標題Re: [爆料] 公佈 服貿附件一 審查結果
時間Thu Mar 27 02:02:00 2014
※ 引述《Fant1408 ( )》之銘言:
: ※ 引述《Fant1408 ( )》之銘言:
: : 公佈 附件一、服務貿易特定承諾表 審查結果
: : 一、商業服務業 4-ii 4-iii
: : 其他類別自然人規定同此條
: : 協議中對大陸人來台專家的身份資格及人數並未得到法律條文規範
: : 僅由行政機關命令規範及受行政機關審查
: : 參考資料
: :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5843841.A.5D9.html
: :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5847008.A.242.html
: 請大家把這個結果傳佈給你們身邊的人
: 服貿爭議到此可以有個結果了
: 把真相公佈出去
: 讓全國民眾選擇願意相信政府
: 還是相信法條
: 請全國人民在瞭解真相後
: 一起來決定台灣未來
我補充一下支持方說法
由行政機關定命令~有時候比立法機關提案的法律~來得有用多了~至少是技術幕僚提出來
的~不是哪些政客(雖然還是政客審)
而且這些命令都是依循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那條本來就是個ROUGH的法律~所以不會有牴觸
的問題... 中華民國的法律都是立法位皆比較ROUGH~細則比較仔細~看專利法及專利法施
行細則便知...
專利法是立委搞出來的,專利法施行細則是中華民國智慧局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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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充分公開真相後
大家可以在這篇推文表達您支持或不支持這樣的協議規範
八卦版上這篇沒太被關注
不過我覺得與其扯其他議題
不如大家直接回歸條文文本
在瞭解真相後
放手讓全國人民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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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5856923.A.937.html
→ t72312:問題是定行政命令違法啊 03/27 02:03
→ birdy590:"有時候"不重要, 在這裡有用嗎? 沒寫進去就不會限 就這樣 03/27 02:03
推 kurami:你確定這些所謂的技術幕僚可信????? 03/27 02:12
→ kurami:這問題牽扯到這麼多層面,單交給如此落漆的政府可行?!??!? 03/27 02:13
→ yangtsur:這是在手動置底嘛? 一直回自己的文 03/27 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