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usser (恩...)》之銘言:
: 一、前言
: 抗爭所希望訴求一:服貿退回重簽
: 抗爭所希望訴求二:公平審查機制(兩岸協議監督條例)
: 如果以上這兩項都達成了,是不是結果我們都接受呢?
: 是不是我們就願意跟中共開放貿易與合作呢?
: 如果以上兩個問題我(你)仍然回答不願意
: 那就代表一部分的抗爭訴求與意識形態是---反中國
: 不願意接受已經是公平制度的現實、經濟需要協議的現實
已經是公平制度的現實?我覺得這裡有梗,先把公平的定義
定下來再說。
: 二、說明
: 我舉個例子,最近才出現的案例
: 大家都對於軍審多有所詬病,所以政府最後不得已,把洪案轉交桃園地院審理
: 一審結果出來,你滿意結果嗎?
: 如果今天退回重簽,又有審查機制,還有業界與立委代表參加
: 再簽出來的服貿協議一樣有許多中資開放,你願不願意心悅誠服地服下服貿熱飲呢?
: 如果你願意,那代表你很有理性
: 如果你不願意,那基本上抗不抗議與怎麼簽對你而言毫無影響
把學生訴求搞清楚再來。不管 ecfa 還是服貿,都有明顯的賣台條款。
花了幾天我看完所有條款,包含附件、評估報告,不服來辯。
還有,你的前提偷渡了,「簽完再講」。能不能換點別的?
: 三、現實
: 退回重簽,外加參與還有審查機制,是否可以讓服貿好喝一點?
: 答案是,會好喝一點,但只是從很難喝變成難喝
: 為什麼呢?
: 主要原因出在”兩國政經實力不對等”
: 以我國與中共為例,我國非常缺乏國際談判籌碼
: 上了談判桌已經先輸一半
: 假設兩岸貿易談判人員條件相當
: 我們憑甚麼多拿中共的好處??
對大陸弊大於利,對台灣利大於弊是吧?
台灣利在哪裡,弊在哪裡?光這個問題你就答不出來了,放你一馬。
既然中共吃虧,台灣明顯佔便宜,退回不是剛剛好?免的人家說我們佔便宜。
為什麼中共官方正式封殺某些藝人呢?
泱泱大國,居然承受不了其他聲音?
再來,你偷渡了愚民的思想,喔賞賜給我的耶!還不跪下謝主隆恩?
: 四、迷思的提醒
: 如果我(你)希望經由重簽與審查機制,使服貿變成可以接受的條款
: (一)我們要捫心自問,我是否只是反中國?
: (二)大環境就是不利於我國,服貿還是難喝,我要反對甚麼?
模糊、轉彎、切割
聚焦好嗎?
第一步都還沒過關就在想後頭,能不能換點別的伎倆?
再來,那個時候有反對在講嘛,穿越劇看太多了吧!還是說你跟小叮噹
借了時光機,看到重簽以後有人反對?
戰鬥力低到讓人想打哈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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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dkenvy 來自: 211.72.92.44 (03/27 1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