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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發生了很多遭到保警毆傷的事件 我覺得除了寫信給有關單位外 應該員警提出民事求償 以憲法所保障的人格權,以及相關法令 提出 損害賠償 + 精神慰撫金 損害賠償 :醫藥費,用病例去要吧 精神慰撫金: 這中間隱含著大學問,就是 隨你開 你可以提出一些 現在看到警察制服就會怕 不敢看電視 看到長長的東西就會怕 不敢看美國隊長,因為有圓圓的東西 之類的論點 支持你心靈受損 需要賠償 然後隨便開個10萬之類的 反正法官或協調人會幫你砍 順便提一下,賠償成案之後 可以要求對方1年內分期還完 照利率跳 這樣可以多A一點 (民事的部分) ------------------------------ (重要) 在鄉民的肉搜行動還在展開時 先向警政署要求 代位求償 大概就這樣,希望有人能通知受傷的同學,朋友 民事訴訟趕快提 先叫警政署把錢賠出來吧 P.S:法律知識有務請指正 感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40.113.67.9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5897323.A.922.html ※ 編輯: joey1149 來自: 140.113.67.9 (03/27 13:17)
Mariano42:結果又要納稅人錢賠 哀 03/27 13:16
shine32025:國賠 03/27 13:16
ota978: 現行犯也追究也一下 拜託 03/27 13:17
其實我之前有看到一個論點 一個打LOL的人提的 都滿裝了 對面還斷線讓你打 你還受傷 難道是學弟打學長嗎? (他的論點你可以參考看看)
a1330:警察打人 納稅人賠 可以請警察自付嗎? 03/27 13:17
可以啊, 我有提到警政署要代位求償 所以鄉民的肉搜行動要繼續 因為警方自己不會查 先從警政署拿錢 如果找到那個警員 大家就會監督警政署去跟那個警察討錢
ota978: 非法侵入 毀損 能不能叫那些人賠 03/27 13:18
ntou92710007:支持樓上 警察打人就錯 攻擊警察就沒事 OOXX 03/27 13:18
tigernaxo:人家又沒說不賠,三樓在激動啥 03/27 13:18
tigernaxo:攻擊警察? 棉被嗎 XD 03/27 13:19
a0931884572:可以啊 又沒人說不行 但是個人造業個人擔 03/27 13:19
snsd9:樓上 當然可以 昨天諮詢有看吧?警察抓了36人給檢察官決定要 03/27 13:19
olivialilier:很多網友已經幫忙賠太陽餅了,還有2千元零錢 03/27 13:19
Microscft:ota978 剛那篇才剛被我推文打臉就刪文 我要是你早就滾了 03/27 13:20
snsd9:不要起訴 抱歉 不是樓上 我是指ota978 03/27 13:20
回S大 檢察官提的是刑事訴訟 就算有易科罰金的部分 也是繳給國庫 人民受的傷,要自己提民事訴訟
olivialilier:雙方要好好地算清楚啊~ 03/27 13:20
Microscft:你為什麼還有臉在這裡? 03/27 13:20
HatomiyAsuka:警察執法過當是有法源可以求訴的,就看後續發展 03/27 13:20
a0931884572:你得找出是誰破壞 是誰非法入侵才能罰啊 03/27 13:21
tigernaxo:很想拜讀ota978的大作並M大的推文阿 XD 03/27 13:21
Microscft:別跟我說12534不是被我臉打腫了才羞愧刪的 03/27 13:21
HatomiyAsuka:搞破壞的是警察耶 03/27 13:21
a0931884572:不過我猜某人八成會說 那對警察一樣標準啊 03/27 13:21
a0931884572:X先跟你說警察今天代表的是公權力的延伸 03/27 13:23
lingsk:沒人說不行阿 現在就是大家在等行政院的影像畫面阿 03/27 13:24
Blue6:用刑事附帶民事啦 這樣不用繳裁判費 還能讓人渣有前科 03/27 13:24
水喔~~~ 我都忘了有這個 所以希望受害者趕快提囉~~~ 拖久了證據會跑掉阿
Microscft:沒什麼 就他在造謠 結果被我推文打臉 03/27 13:24
Microscft:我一直在等他回應 結果他就刪了... 03/27 13:24
lingsk:如果無法公布 那麻煩那些說要求賠償的跟之前人肉錯人的一樣 03/27 13:25
lingsk:公開道歉 03/27 13:25
基本上受傷的人 是警政署轄下的警察 打傷的 所以他們只要官司目標打對→警政署 一定會有賠償的 只是如果找不到該警察, 是納稅人賠沒錯 ※ 編輯: joey1149 來自: 140.113.67.9 (03/27 13:28)
olivialilier:大推刑事附帶民事~ 03/27 13:29
T1069:建議你請求權基礎列清楚,如果真有心要幫民眾的話.. 03/27 13:29
T1069:板上不是律師也不少 你的文章太模糊 似乎需要他們補充 03/27 13:30
cching1021:記得陳雲林來台時有為被打破頭的民眾獲賠30萬國賠 03/27 13:36
cching1021:但是好像是唯一成功的,因為舉證太困難了... 03/27 13:36
cching1021:然後沒有任何動手的警察被抓到 警方也不願意提人出來 03/27 13:37
T1069:國賠v.民法184.186?故意過失/相當因果/不法性 都有討論必要 03/27 13:37
T1069:重點在於相當因果和不法性 尤其因果關係的證明很困難 03/27 13:38
T1069:無法證明的話,你說什麼警政署代位也不能成立 03/27 13:39
T1069:是責任成立很艱難,不是賠償範圍,如果責任能成立,賠償範圍 03/27 13:41
T1069:誰都會要啊~~ 03/27 13:41
dekirin:除非錄影有錄到否則很難舉證 03/27 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