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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sunkistree (香吉士樹樹)》之銘言: : 1. 佔領立法院缺乏正當性。 : 2. 民主代議政治,你將權利賦予代議士(總統、立委),就是授權他們談判外交條款、 : 與任何政策的決定。今天你對服貿不滿,請用正當民意手段,四年再來。 : 3. 馬英九無實權,閣揆才是掌握實權者。今天怪罪馬英九、要求其表態,對情況毫無幫 : 助,他不回應民意是合乎正當性的。 : 4. 國際條約間沒有逐條審查之說,逐條審查是國際笑話。 : 想問以上這樣講是對的嗎? : 有點困惑 1+2+3 其實是摻在一起的問題。 這邊還請熟悉台灣政體的人指教。 就我看來,台灣政體設計上是由立法箝制行政,但行政有大絕解散國會。 所以正常管道下,體制內是應由立院守門,因為服貿程序瑕疵過多, 直接丟出去叫他們從公聽會開始重做,然後再去談判。 可是這守門員自己接到球卻往球門裡踢,因為他們被總統脅迫。 換句話說,立法監督行政的體制崩潰,體制內的反對已成為不可能。 在這種情況下,佔領立法院究竟正當不正當,見仁見智。 至於逐條審查其實本身就是個模擬兩可的說法。 有什麼條約、什麼協議不是逐條審查的?全部都是。 只是要修,就是整個退回,沒有逐條修改的。 換句話說,就好像買房子,我可以跟你討價還價說這價格附冰箱電視洗衣機, 我說不要,你再便宜個 20 萬,於是你說那少 10 萬但附分離式冷氣。 這樣是可以的。 但我不能說,我不要廚房,你賣我客廳臥房和浴室就好。 所以審查當然是要逐條審,然後把不行的抓出來丟給18賢者重新去協商。 -- Sent from my HR-9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4.87.23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5907637.A.D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