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pilirich (Ric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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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心得] 小心得(民主法治面、經濟面、政治面)
時間Fri Mar 28 01:42:26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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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goo.gl/YYLWdv
以下全文
從學生占領立院的那天起,服貿議題才引起我的注意,開始從各個不同的觀點與面向
去研究這個議題,以下想就民主法治、經濟、政治三個方面來分享一點心得(全都是
個人主觀觀點,不喜勿看)。
[民主法治面]
這幾天看下來有個問題讓我想了很久,從小我認知的法律常識,知道佔領立院行動肯
定是違法的,小至破壞毀損公物,大至暴力衝突、侮辱國旗、妨害公務,要抓要判刑
根本辦不完。
但我好奇佔領立院行動如果是不合法的,為什麼那麼多學生會是非不分的去支持,難
道現在學生的法律常識與法治教育有這麼失敗?
我好奇佔領立院行動如果是不合法的,為什麼那麼多的法律人會無視法律的支持這個
行動、這麼多律師願意站出來組成律師團,義務的幫這個公民運動付出?
我好奇佔領立院行動如果是不合法的,為什麼民間噓寒問暖、出人出力的民眾,會遠
遠多過破壞、滲透、譴責、反對的民眾?
我好奇為什麼江宜樺教授寫的文章,會完全打現在江宜樺部長的臉,這麼多大專院校
,就屬台大政治系譴責的最兇最嚴厲?
我開始閱讀江教授的打臉文、江教授當年研究的漢娜·鄂蘭(Hannah Arendt)的政治思想,以及相關的文獻。
直到我注意到了「公民不服從(Civil disobedience)」這個名詞,wiki上查到的定義
是:「發現某一條或某部分法律、行政指令是不合理時,主動拒絕遵守政府或強權的若
干法律、要求或命令,而不訴諸於暴力,這是非暴力抗議的一項主要策略。」
進一步的解釋,我想可以參考清大彭明輝的文章 《「公民不服從」的核心精神》
(
http://mhperng.blogspot.tw/2013/08/blog-post_26.html)
摘錄幾個核心概念:
1.「公民不服從」的倡導者與參予者往往是在爭取「他人」的人權保障,而不必然是爭
取跟自身有關的利益、福祉。(「良知」的作用顯現於此)也因此,「公民不服從」截
然不同於搶劫的暴徒或小偷,也不是「特定利益團體」(interest group)。
2.「公民不服從」本質上是一種激進的遊說過程:它企圖以少數人的共識去改變多數人
的共識,因此她經常會用較激進的方式去喚醒多數人對議題的關注,並且強迫多數人對
既有法律、制度、社會秩序的正當性進行省思。
3.「公民不服從」的最終目標是建立新的社會共識,因此她完全吻合(consistent)民
主政治的精神與制度,可以被視為一種較極端的「共識形成過程」,是因為既有體制失
能而不得已的救濟手段。
4.「公民不服對」法律的服從與不服從是具有選擇性的,而非無條件地認同所有既有法
律。
「他必須為犯法付出代價」的說法是錯誤,當「公民不服從」違法並入獄時,入獄的
目的是要突顯既有法律與社會秩序的荒誕性,是要突顯「不服從」的正當性,而非凸顯
對既有法律的尊重;是要癱瘓不合理的制度,而非尊重或強化不合理的制度。
5.「公民不服從」的過程中若有「意圖之外的暴力發生」,並無損於公民不服從的正當
性,頂多只是影響其遊說的成效。
6.「公民不服從」不是嘉年華會,不是少數人自爽或彼此取暖的過程,她是高度具有針
對性,高度具有創意的社會共識自我調節過程。她的所有手段是為了突顯既有法律、制
度與秩序的不合理處,以高度的創意讓原本大家看不見的「不合理」變成清晰到無可迴
避,不得不立即設法一起去面對,一起去解決。
這幾個概念可以說服我佔領立院的手段是必要及具有正當性:
1.學生這個職業本身沒有任何商業利害關係,還沒正式出社會就業,所以服貿議題上也
無法代表任何因此獲益或因此不利的產業,這符合公民不服從運動的精神(「工讀生」
本身應該不算一個產業吧?)。
2.佔領立院行動的訴求,符合「企圖以少數人的共識去改變多數人的共識」並且「建立
新的社會共識」,所以可以視為「吻合民主政治的精神與制度」
3.從學生訴求與關切屬於憲法層次的普遍性原則來看,「他必須為犯法付出代價」的說
法是錯誤,除非他的行為與憲法抵觸,否則刑法或集會遊行法等法律,不適用來制裁學
生。
4.隨著馬江的談話與聲明的言不及義,學生的訴求也從反單一法案的程序問題,逐漸轉
變為對整體政府運作的不信任,訴求的內容也越來越針對現有制度的改革。
[經濟面]
看完服貿協議的主條文與附件後,開始瘋狂查詢一堆經濟學相關的名詞,感覺服貿協議
的總有些盲點。
自由貿易 不代表 公平貿易
自由競爭 不代表 公平競爭
這次對大陸開放的產業,幾乎都允許「獨資、合資、合夥及設立分公司等形式設立商業
據點,提供相關服務。」,而且幾乎不附任何但書,簡單說就是「完全開放」,這會導
致「自由貿易」與「自由競爭」,但這不能代表公平競爭、公平貿易。
我認為公平競爭或公平貿易的前提,是貿易協議簽訂的兩個經濟體,在經濟實力、競爭
力上必須旗鼓相當,不能有太過明顯的落差,對等的兩方就各自的優勢劣勢,作彼此的
交換(土地資源換取人力、人力換取技術、技術換取人力資源),目的是簽訂的雙方取得
雙贏局面,對其他的經濟體造成相對的優勢。
以自由貿易的角度來看,這個兩岸服貿協議是正確且合理的,但是在這個公平競爭的前
提下,這個兩岸服貿協議本身我認為是不恰當的,兩岸經濟實力的落差過大,自由貿易
的結果無疑是經濟弱勢的一方被完完全全的吃掉,一點都不剩,而且這個過程還是不可
逆的。
所以這也解釋了為什麼支持服貿的多半是台商、跨國企業、金融業,因為這幾個產業在
大經濟體吃掉小經濟體的過程中,資產資金甚至人力,是可以兩岸間轉來轉去,是受影
響最小的一群,甚至還大有獲利的空間。
至於留在台灣無法逃走的中小企業與服務業,只能乖乖接受劣幣驅逐良幣的下場,這不
是政府撥個幾百億幾兆預算去扶持去保護、或是建立嚴格審查機制就可以解決的問題,
在大陸做生意一堆潛規則的誰跟你照規矩來...
憲法規定人民有盡納稅、服兵役、受教育等義務(十九至二十一條),同時第十五條也規
定「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當這個國家打算通過一個無法保障
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的條約,我認為這是違憲的行為。
所以不同的立場下,是否通過服貿我也有不同的看法。
1.我個人反對服貿,我是自私的,我不想要跟打不贏的敵人競爭,服貿讓我看不到我的
未來。
2.以總統的觀點,我認為也不該接受服貿,這會危害到國家的存亡。
3.不過有個情況下我是支持服貿的:如果我是上帝的話,畢竟弱肉強食、適者生存,
這完全符合自然演化法則。
[政治面]
政黨政治在一黨獨大的情況下,施政的效率高、行政權與立法權的溝通成本低、政策實
施連貫延續性高,國家施政利於長期規劃,但是缺點是當這個獨大的政黨全面的腐化後
,即使缺乏民意基礎,在野黨仍然無法抗衡。
世界上兩黨制(兩黨皆不過半)的國家中,大多數的政黨組成,通常是分別代表改革派與
保守派、或者是偏向資方與勞方的性質,但是台灣是很特殊的情況,在政治與歷史的因
素下,兩黨分別以「統一」與「獨立」為主要價值,這在世界各國是獨一無二的(獨立國
家的政黨,當然沒必要以獨立為核心價值)。
這會帶來什麼影響呢?
改革派與保守派有談判的空間;資方與勞方有協商的籌碼,但是統跟獨之間沒有緩衝空
間,沒有今天宣布獨立,明天換你統一這樣的玩法,獨立一半或統一一半的選項並不存
在,別的國家的政治傾向呈常態分佈,中間選民站大多數;但台灣的人民政治傾向被迫
選邊站,呈現兩端高,中央低的分佈。統的聽不進獨的建議,獨的不接受統的方案,這
兩黨在核心價值上根本就完全水火不容。
這個背景下的民意機關,立法院的代議制度會變成什麼情形呢?
議案的過關永遠是較多席次的政黨那邊贏,若還是過半優勢的話,那選舉後的接下來四
年就不用玩了。黨意永遠凌駕民意之上,誰跑票就黨紀處分,在野黨永遠不可能翻身,
提的議案永遠不可能過關,反對的議案永遠無法阻擋,就好像 ECFA 的強渡關山;就好
像現在的服貿議題一樣。這樣的制度不只是國民黨的問題,就算是民進黨過半,同樣的
問題一樣會發生、一樣的無解。
今天學生衝進了立法院,癱瘓議事的同時,給了現行制度踩煞車的機會,他們要求立法
建立監督機制、他們要求委員不要再被黨意操控,企圖使這個注定要再敗壞兩年的代議
制度有所改變,他們或許最後沒辦法改變現況,但是他們給了全國人民一個看清楚問題
的機會,給了大家一個重新思考的機會,他們給了我們這個禮拜重新學習,廣聽各方聲
音的機會,也給了改變台灣未來的機會。
[結語]
以上是我這個禮拜來的所見所得的一些體會,我的認知不見得百分百正確,你可以不認
同我的看法,但請務必不要放棄思考,請你建立自己的看法不要盲從,不要放棄這個難
得的停看聽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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