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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jschenlemn (sinra)》之銘言: : 管 :剛剛非常清楚,你們根本就違法值勤。 : 你動用霹靂的部隊。根據『特殊任務警力編裝訓用規定』,是用來什麼 : 第一條規定,以精選人員,配賦特種裝備,編成特殊任務警力 : 施以組合訓練打擊,是要用來打擊有組織有武器之暴力犯罪 : 你竟然用這種規格,來對付輕而易舉可以柔性架離的學生。 : 好!你們真的敢這樣定調嗎? 署長,你剛剛的定調是勤務有缺失,但是是少數 : 同仁沒有注意的結果,你是這樣定調這一次的血腥,是不是? 特殊任務警力編裝訓用規定 第二條:特殊任務警力任務如下 (一)打擊有組織、有武器之暴力犯罪。 (二)重要(重大)犯罪偵查(監)攔截、圍捕、查緝。 (三)其他特殊任務之執行暨遂行一般勤務。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193.177.24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5944761.A.32E.html
jyekid:鎮爆出動真的很扯 03/28 02:26
lanuvie:對啊 光是派鎮暴這點就失職了吧 一般警察也能完成驅離吧 03/28 02:28
lanuvie:面對沒有武器的民眾而言 一般警察武力也夠了啊 03/28 02:29
(三)其他特殊任務之執行暨遂行一般勤務。 ※ 編輯: littlehero 來自: 123.193.177.24 (03/28 02:30)
t72312:接下來還硬凹真的激怒很多人 03/28 02:30
luckdot:送監察院調查吧!王卓鈞先辭職! 03/28 02:31
abb1213:別凹拉有把條文看完嗎 03/28 02:32
你很明顯就沒把條文看完了。
KGarnett05:你救援王喔,什麼事都有你 03/28 02:34
jschenlemn:顆顆,你確定你這樣上色,斷句沒有問題? 03/28 02:40
號稱公民的人,應該可以自己去找出條文來判斷吧 而且我分享正確的資訊會被噓文 這麼有素質的公民,真的非常讓人敬佩。
jschenlemn:正確,來,解釋一下法條吧 03/28 02:45
jschenlemn:如果你覺得甚麼都可以當一般任務 03/28 02:46
jschenlemn:那前兩點是定身體健康的喔 03/28 02:46
這個不是稍懂中文的就可以解釋嗎? 特殊部隊可以負擔特殊勤務+一般勤務 沒關係,我們就讓公民來判斷誰解釋的正確囉 ※ 編輯: littlehero 來自: 123.193.177.24 (03/28 02:48)
agars:原來這就是江院長所謂的拍拍肩膀..... 03/28 02:52
Bolty:你去法院跟法官說說看,看他採不採信。 03/28 03:35
dcoog7880:一般勤務 指的不是镇暴裝登場好嗎 03/28 0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