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jyekid:鎮爆出動真的很扯 03/28 02:26
→ lanuvie:對啊 光是派鎮暴這點就失職了吧 一般警察也能完成驅離吧 03/28 02:28
→ lanuvie:面對沒有武器的民眾而言 一般警察武力也夠了啊 03/28 02:29
(三)其他特殊任務之執行暨遂行一般勤務。
※ 編輯: littlehero 來自: 123.193.177.24 (03/28 02:30)
→ t72312:接下來還硬凹真的激怒很多人 03/28 02:30
→ luckdot:送監察院調查吧!王卓鈞先辭職! 03/28 02:31
噓 abb1213:別凹拉有把條文看完嗎 03/28 02:32
你很明顯就沒把條文看完了。
噓 KGarnett05:你救援王喔,什麼事都有你 03/28 02:34
噓 jschenlemn:顆顆,你確定你這樣上色,斷句沒有問題? 03/28 02:40
號稱公民的人,應該可以自己去找出條文來判斷吧
而且我分享正確的資訊會被噓文
這麼有素質的公民,真的非常讓人敬佩。
噓 jschenlemn:正確,來,解釋一下法條吧 03/28 02:45
→ jschenlemn:如果你覺得甚麼都可以當一般任務 03/28 02:46
→ jschenlemn:那前兩點是定身體健康的喔 03/28 02:46
這個不是稍懂中文的就可以解釋嗎?
特殊部隊可以負擔特殊勤務+一般勤務
沒關係,我們就讓公民來判斷誰解釋的正確囉
※ 編輯: littlehero 來自: 123.193.177.24 (03/28 02:48)
噓 agars:原來這就是江院長所謂的拍拍肩膀..... 03/28 02:52
→ Bolty:你去法院跟法官說說看,看他採不採信。 03/28 03:35
噓 dcoog7880:一般勤務 指的不是镇暴裝登場好嗎 03/28 05: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