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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新聞在報導立法院的時候, 常常就冒出國民黨“甲級動員”、“黨紀處分”等等名詞。 我一直不太了解什麼時候可以動用黨紀,所以上網google了一下“黨紀處分” 第一個網站就明顯列出下面這段話 第二條 黨員有左列行為之一者,為違反黨之紀律: 一、違反本黨主義、黨章、政綱、政策或決議。 二、損害黨之聲譽。 三、在黨內組織小組織致破壞黨之團結。 四、惡意攻訐本黨致損害黨之利益。 五、加入其他政黨。 六、洩漏黨的重大機密。 七、未經本黨同意,擅自接受非本黨執政之政府延攬為政務官。 這樣看來,在投票表決的時候國民黨立委會因為有第一項行為,導致需要動用黨紀。 好啦,那接下來小弟就想問違反本黨‘決議’的‘決議’是怎麼弄出來的。 立委們開會?黨鞭意見?黨主席意見? 這幾天看政論節目,有些人講說因為違反“黨團”決議,因此投票時不能跑票。 那請問這邊的黨團,又是指哪些人決議? 若是只有幾個立委決議,導致整個黨團都必須聽從他們的意見, 又那麼剛好是不分區的立委,那其他所有地區立委不就都 看在眼裡幹在心理? 黨鞭意見? 那光黨鞭一個人就能操控一個法律的制定與否(因為是國會多數),這是對的? 當黨鞭意見錯誤,立委又不出來抗爭,整個黨不就自取滅亡? 最後一個情形大家這幾天一直提,我就不贅述。 最後,我只想問“黨紀處分”這種東西到了現在,還是一個有意義的制度嗎? 如果不是,政黨真的要因為少數人而斷送整個黨的政治生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0.69.54.6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5968089.A.E6A.html
p10121987:就黨主席的意見=決議阿 國民黨現在大老都不管事了 03/28 08:56
steve1012:看來妳不懂鐵票 不會滅亡的 03/28 08:56
Dary1peach:你知道有黨鞭這個職位嗎?? 03/28 08:56
mario21025:你講斷送689都要笑出來了 年底選票依樣含淚歸位 03/28 09:00
kinghtt:黨紀只是個規範,讓這規範有效用的是選舉資源(錢/選票) 03/28 09:01
xzxc:黨鞭不是黨主席的僕人嗎 03/28 09:01
kinghtt:至於這些資源的控制權目前看起來在馬手中 03/28 09:04
LoveFood:都假的,第二條黨譽就能無限上綱了 03/28 09:05
p10121987:黨譽無限上綱+1 如果有人跳出來挺服貿我看都能用黨譽辦 03/28 09:07
hickory:用第二條來辦馬桶 kmt最丟臉的人就他 03/28 09:15
amos6064:不服朕便黨紀處分 03/28 09:19
satyrs05:那馬英九光是第二條他就該退黨 03/28 1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