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lsacred (一個人的享受)
看板FuMouDiscuss
標題Re: [分享] 西屏說話了
時間Fri Mar 28 09:17:02 2014
※ 引述《arcred (堅持阿伏哥聯盟)》之銘言:
: http://ppt.cc/ffzF
: 以下轉錄自馬西屏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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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壹:服貿的真實內容
: 我本來不想再談服貿,但是三十日學生要佔領凱道,讓我擔憂而害怕,怕對台灣社會的衝
: 激太大,覺得要對事件的主角「服貿協議」說清楚。
: 依據「今周刊」的調查,只有一五.九%的人自認瞭解服貿。我認為「服貿」已經被扭曲
: 妖魔化,完全無法呈現真相。
: 請問「今周刊」訪問了十三所大學的經濟系主任,其中除了「反服貿急先鋒」台灣大學經
: 濟系主任鄭秀玲外,其他所有十二位經濟系主任都認為台灣應該簽「服貿協議」,連一向
: 最謹言慎行的中央銀行總裁彭淮南都忍不住跳出來支持服貿,請問這些真正專家的意見為
: 何沒人重視,反而去相信刻意誤導的訊息?
: 一、服貿是我看過世界最不公平的商業協議,WTO對於商業協議早有規範,大陸對台灣開
: 放80項,條件全部優於WTO的規範;台灣對大陸開放64項,多項低於WTO規模,而且此64項
: 也早已對其他國家開放。此一部分在後面會提及。
: 二、服貿基礎是大陸錢來人不來。
: 「大陸人會來台灣搶走工作機會」、「百萬大陸人移民」等耳語不斷在民間流傳。導致學
: 生有七成擔心服貿會影響其就業,比所有其他職業類別的人都高出十%以上,
: 1. 其實我方只開放陸方資本額20萬美元的企業,才能有兩位負責人來台,並未開放藍領
: 勞工來台工作,也就是只開放大陸的資金及投資者,完全沒有開放大陸的勞工進來。至於
: 管理階層人員來台,資本額增大時,每增加50萬美元還可多一位管理人員,但最多不可超
: 過七人。
: 而且這二至七人,第 1 年只能拿到 1 年的入出境許可證,第2年起要正常營運且營業額
: 達新臺幣 1 千萬元以上,才能重新申請換證。(哇!這要創造多少工作機會)
: 而且這二至七人,必須是「負責人」、「高級經理人員」及「專家」。
: 如果大陸的餐廳派遣到臺灣的經理人員,當該員工無法擔任分店經理時,絕不淮換工作或
: 跳槽,立即需返陸,不可以留在臺灣找其他工作。
: 所有來台人員絕無法藉工作之便,成為臺灣居民。
: 簡單的說,根本不會有大陸勞工來台,更不會有大陸移民,就算開一百家連鎖店,全都要
: 用台灣員工。
: 本來大陸這次談判中非常希望開放人力仲介,事實上大陸人力因為會講國語、對老人家而
: 言,相處比菲傭與印傭容易,但怕背上大陸勞工大舉來台的罪名,而不敢開放。
: 事實上從98年6月起,台灣根本已經開放了161項服務業,包括了此次服貿協議中的64項中
: 的27項,也就是大家吵翻天,其實超過三分之一已開放了六年,大家擔心的事都沒發生。
: 這161項服務業截至今年1月底,來台投資計495件,其中大陸籍管理幹部僅264人,在台僱
: 用達9624人,創造36.5倍的就業機會。
: 2.謠言;
: 說大陸醫生來開刀:有証照的專業人才根本是完全不能來台灣的。但台灣的會計師、工程
: 師、建築師卻可以去大陸。
: 說小黃變小紅:計程車完全沒有開放。
: 說大陸用一條龍方式經營,例如遊覽車、旅行社、旅館及餐廳。這次台灣開放給大陸旅行
: 社只有3家,且只能做台灣的國內旅遊,不能做大陸旅客來台的旅遊。(誰要來開啊?)
: 說營建業違害國家安全:大陸只能投資,而且上限百分之十二,不能擔任負責人,更重要
: 的是不能包政府公共工程。(所謂可以蓋公家的機場跑道、天然氣、通信和電力線路、水
: 庫工程等涉及國家安全的敏感工程,全都不行)
: 但是大陸公共工程從未對外資開放,這次服貿對台灣開放。
: 說出版業開放:出版業完全不在此次開放名單。印刷業只准合資,限投資臺灣現有事業以
: 及總股權比例不超過50%的限制,也就是不淮陸資開新印刷廠。
: 說中藥很慘:投資中藥要符合我國藥事法規定,必須聘請臺灣的中醫師、藥師或藥劑生駐
: 店管理,98年開放以來,總共只有 4 家申請,核准2 家,實際投資者僅 1 家。(但中藥
: 還是政府要照顧的行業才是)
: 說低價搶市場:陸資如果有低價搶市等不當競爭情形,即依公平交易管理機制依法處罰。
: 不對等的殯葬業:開放給大陸殯葬業只有火葬場和殯儀館;大陸開放給台灣的包括其他部
: 分,如生命紀念設施,以及真正最賺錢的靈骨塔。(我們靈骨塔拒絕開放)
: 大陸目前不開放電子商務,服貿協議為台灣業者爭取到了可以持股達55%,讓台灣的電子
: 商務領先其他國家進軍大陸市場。
: 三:預防措施:
: 大陸業者來臺投資採事前審查,經濟部投審會將對陸資把關。
: 其次,服貿協議本文第六條載明,若有「不公平競爭」可要求撤除。
: 然後,協議第八條更規定,若公平競爭但造成實質損害,可馬上緊急磋商。
: 最後,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十二個月後,雙方可每年召開會議檢視本協議。
: 我簡單的寫一些,我不一定是對的,其中也許有誤,但我寫的都是再三查証,至少我認為
: 是對的,希望能增加大家對服貿的認識。
: 一個雙邊協議必然有利有弊,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但「服貿」對台灣是利大於弊,對我
: 們較為不利條款,該思考的是如何用國內立法或行政的配套措施,讓衝擊減到最小,這就
: 是政府的責任。
: 台灣的服務業相較大陸還是佔有優勢,大家不要滅自己威風,例如此次服貿清單中的大陸
: 餐飲業早已開放來台六年,總共十四家開店,結果大部分都關門了。
: 我只希望大家理性面對服貿,我生病住院四天,休養六天,仍未恢復,明天起可能還是要
: 休養,暫別螢幕,但仍寫了這篇長文,我相信不論反服貿或支持服貿,出發點都是希望台
: 灣能更好,彼此理念或許不同,但愛台灣的心意是相通的,真心盼所有台灣人彼此只有愛
: ,沒有仇恨,為此祝禱。
條文 字太多就回一篇了…
計程車沒開放?
我們來看看服務貿易承諾表寫什麼
十一、運輸服務業
F.公路運輸服務業
(a)旅客運輸(限於小客車租賃業)
跨境提供服務
技術上不可行。
境外消費
沒有限制。
商業據點呈現
允許大陸服務提供者在臺灣以獨資、合資、合夥及設立分公司等形式設立商業據點,提供旅客運輸服務。
自然人呈現
同「電腦及其相關服務業」的承諾。
以上如果用的條例有認知錯誤,歡迎打臉
但就我目前看來,他是開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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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2.71.226.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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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enker:前面已經有好幾篇有討論過了吧 經濟部長說沒 ~~ 03/28 09:30
→ plane1110:據我所知 這條開放得是指 租車公司那種不含司機的服務 03/28 09:32
針對這位版友提出的
是規定在另外一條
一、商業服務業
E.未附操作員之租賃服務業
(c)自用小客?租賃 (CPC83101**)
服務內容
出租或租賃有關私人汽車和旅行車無須操作,主要用於載人的服務租用
或僱用與運營商的私家車服務歸到子類71222(乘用車與運營商租賃服務)
跨境提供服務
沒有限制。
境外消費
沒有限制。
商業據點呈現
允許大陸服務提供者在臺灣以獨資、合資、合夥及設立分公司等形式
設立商業據點,提供自用小客車租賃服務。
自然人呈現
同「電腦及其相關服務業」的承諾。
※ 編輯: lsacred 來自: 42.71.226.175 (03/28 10:10)
推 plane1110:喔喔 了解 感謝指教!! 03/28 10:22
→ lsacred:我去看新聞,彭淮南也這樣說…他可能也是看懶人包吧… 03/28 10:34
→ lonecat:計程車客運業和小客車租賃業是不同的! 03/28 10:44
→ lsacred:我查了一下是有不同,不過如果他是單純租賃小客車不含駕駛 03/28 12:02
→ lsacred:為什麼要加這一條? 03/28 12:02
→ lsacred:上述的一.E.c就有啦? 還請樓上大大指教 03/28 12:03
→ lsacred:還是只是開放白牌計程車,不開放小黃? 03/28 12:20
→ lonecat:我也是外行, 所以也沒辦法給確定的答案! 03/28 12:45
→ lonecat:不過字面上就是相同的, 只是就不同產業去條列! 03/28 12:45
→ lsacred:查法條,小客車租賃可以代顧駕駛…所以合理懷疑是為了這 03/28 12:47
→ lsacred:個加這一條 03/28 12: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