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lentani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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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Re: [國媒] 馬英九18:00邀6大學校長會商
時間Fri Mar 28 15:04:12 2014
※ 引述《Andy5566 (小妹56)》之銘言:
: 【獨家】馬英九18:00邀6大學校長會商
: 學運進入第11天,在330反服貿學生將擴大抗爭,前進凱道前,消息人士傳出,馬英九總
: 統今晚6點將邀包括台大校長楊泮池等6所國立大學校長進入總統府,聽取他們的意見。
: 反服貿學運愈演愈烈,包括台大楊泮池、東華吳茂昆、交大吳妍華、興大李德財、陽明大
: 學梁賡義,以及中山大學楊弘敦,北中南6位國立大學校長昨發表聯合聲明,不樂見學生
: 因為學運導致學習影響,建議透過不具政黨色彩的公正團體,組成溝通平台儘快弭平政府
: 與學生雙方歧見。
會不會當晚就冒出奇怪的新聞稿
[新聞] 六大學校長同意註銷抗議學生學籍
原則也應該合法合規定
例如台大就有規定
http://host.cc.ntu.edu.tw/sec/all_law/4/4-08.html
國立臺灣大學學生個人獎懲辦法
第 十條 學生個人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予以勒令退學:
一、毆打師長。
二、考試作弊,情節嚴重。
三、違反學術倫理,情節極為嚴重。
四、蓄意傷人,情節嚴重。
五、不法販賣或製造毒品、安非他命或其他麻醉藥品。
六、
其他觸犯刑事法律之行為,經法院有罪判決確定或學校查證屬實。
七、積滿三次大過。
第 十一條 學生個人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予以開除學籍:
一、毆打師長,情節嚴重。
二、連續考試作弊,情節嚴重。
三、不法販賣或製造毒品、安非他命或其他麻醉藥品,情節嚴重者。
四、
其他觸犯刑事法律之行為,經法院有罪判決確定或學校查證屬實,情節嚴重。
技術上而言 這些學生觸犯法律應該沒有爭議
某個傢伙最喜歡依法行事了 而且蠢到以為可以隻手遮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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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lvar:那家長會出來吧 03/28 15:05
推 kodak2222:不是聽意見,是洗腦兼恐嚇。 03/28 15:05
推 tatata:那3/30人就更多了 03/28 15:06
推 LABOYS:反正一定是施壓,但是我不懂這六名校長是怎麼選出來的 03/28 15:06
→ LABOYS:難道有把柄? XD 03/28 15:06
推 Miule:因此效規必須改成把「學校查證屬實」刪掉才能維持自主 03/28 15:07
→ euphoria01:註銷那學校等著被家長定死吧 特別是台大 台大的家長 03/28 15:07
家長再大 有總統大 有黨證大 有上百億經費大嗎???
→ euphoria01:背景硬得很 03/28 15:07
推 cindylin812:那台大會發生另一次學運 03/28 15:09
推 fricca:不要以為台大學生吃素的... 03/28 15:12
希望馬夠蠢 把事情鬧更大
→ mina0630:上百億經費~聽說好像也是來自人民齁 03/28 15:12
※ 編輯: alentanic 來自: 61.223.242.80 (03/28 15:14)
→ lovenight39:就是對校長施壓的見面會 kmt無所不用其極 03/28 16:28
推 s0914714:如果敢這樣馬就等著GG 03/28 1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