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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arking (發泡蘇打粉)》之銘言: : The Diplomat也是極具公信力的外交期刊 : 本文作者Jonathan Spangler現為政大亞太研究博士生 : 對於這次的學運有相當深入的了解,中譯版本製作中 : 新聞網址:http://ppt.cc/v5ON 我有一個問題: 單純以台灣的法律來看,服貿在去年六月簽署的這個「簽署」動作, 有台灣政府的完全授權嗎? 如果有,那麼就是說台灣對大陸的所有協議,都不需經過國會審查? 如果沒有,是不是代表這個「簽署」動作本來就是違法? 就目前看馬政府的主張,是台灣與大陸一切協議都可以不經過國會審查。 請問相關規定確實是如此嗎? -- Sent from my HR-9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4.87.23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5992396.A.BFE.html
tonyko13:基本是..而且,他是用行政命令的方式來處理這個協議... 03/28 15:40
tonyko13:法案和行政命令的位階差很多...只是因為要備查 03/28 15:41
duck78803139:現在是騜帝當政~哪來國會審查! 都直接頒聖旨! 03/28 15:41
tonyko13:不然他可以不用告訴你的 03/28 15:41
了解了,現在政府果然是中國派來的 ※ 編輯: zxcvforz 來自: 1.34.87.23 (03/28 1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