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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學生的訴求是:反對黑箱服貿,建立兩岸協議監督條例 反對黑箱服貿我能理解,畢竟當時通過法案的時候太粗暴,30秒就過 但過不過兩岸監督條例,跟服貿黑不黑箱,這之間的關聯到底是什麼? 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草案如下: http://www.setnews.net/News.aspx?PageGroupID=6&NewsID=17935&PageType=3 最主要的目的,是未來行政院在通過任何有關兩岸政經方面的協議時, 不得再以行政命令直接為之,必須經過立法院審查甚至決議! 但是這次的服貿,因為牽扯的範圍中多,本來就是走立院審查決議的管道 也不會說過了兩岸協議監督條例,KMT在表決上就不會搞30秒通過這一招 過了兩岸協議監督條例之後, 擬定服貿協議者:仍然是行政院, 審查服貿協議者:仍然是立法院 至於監督草案內的公聽會之類的,以前的規定也找就有了 到底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跟這次服貿黑箱的關聯性為何? 過了立法院就不在黑箱? 行政院不能在擬定法案送交立法院? 還是有什麼特別的關聯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00.97.51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FuMouDiscuss/M.1396014945.A.114.html ※ 編輯: a2379928 來自: 1.200.97.51 (03/28 21:56)
dotZu:馬總統很愛講法治,但是法治國家任何重要事項都要法律定之啊 03/28 21:56
dotZu:本來就是以法律定之,這本來就是如此,也是很基本款而已 03/28 21:58
sendicmimic:就是要用兩岸監督條例去限制往後簽約的內容 03/28 21:59
dotZu:其實這個 1997 就已經說要訂了啦,只是訂了這麼久沒訂出來 03/28 21:59
sendicmimic:最大重點是這次簽的內容完全不敢表明給大眾知道 03/28 22:00
dotZu:馬總統嘴巴講法治,結果真正要法制化他又不講了 03/28 22:00
a2379928:所以現在就先不管服貿了就是嗎? 目前主戰場是監督協議 03/28 22:01
a2379928:不過即使立了監督法,絕對不可能"限制"以後哪些不能簽約 03/28 22:01
a2379928:只要送到立法院,只有憲法能讓法律失效。監督法沒那麼大 03/28 22:02
a2379928:我看目前政府的態度,即有可能讓監督法過,畢竟根本沒差 03/28 2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