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cpaladin (西芭辣丁)
看板FuMouDiscuss
標題[心得] 回答提問:「你認為服貿不應該簽嗎?」
時間Sat Mar 29 16:58:00 2014
如果你問的是現在這個版本, 當然不能簽,
這版本的陷阱太多, 從根本上來講就是份賣台協議
大家可以先看看
http://review-fumao.logdown.com/ (自己的服貿自己審)
這個網站裡面有列幾個比較重要的問題,
而他沒列到的還包括
三、營造及相關工程服務業
A.建築物的一般建築工作(CPC512)
B.土木工程的一般建築工作(CPC513)
C.安裝和組裝工作(CPC514+516)
D.建築物竣工和最後修整工作(CPC517)
E.其他(CPC511+515+518)
根據公共工程委員會最新版的投標須知範本第16條第2項
‧(2)不適用我國締結之條約或協定,外國廠商:‧不可參與投標。但我國廠商所供應財
物或勞務之原產地得為外國者(須一併列明國家或地區。
機關如允許大陸地區廠商參與,
須符合兩岸進口及貿易往來相關規定)。
也就是說,原本中國的廠商並不被允許前來台灣投標參與公共工程建設,但是服貿開放,
姑且不談豆腐渣工程的問題,許多與國安相關的建設將門戶洞開。反過來說,台灣的廠商
並不被允許投標中國的公共工程,也不允許獨資前往中國。
而台灣也開放了
B.電腦及其相關服務業
(a)與電腦硬體安裝有關之諮詢服務(CPC841)
(b)軟體執行服務(CPC842)
系統和軟體諮詢服務
系統分析服務
系統設計服務程式
編寫服務系統維護服務
(c)資料處理服務(CPC843)
(d)資料庫服務(CPC844)
(e)其他(CPC845+849)
845 辦公設備、電腦及相關設備的維修及保養服務
849 其他電腦服務(為客戶資料準備之服務,不涉及資料處理服務;其他未分類服務,
如為客戶員工培訓服務和其他專業電腦服務)
開放(c)資料處理服務(CPC843) (d)資料庫服務(CPC844) 這兩項,
等於開放中國進來掌握台灣的戶政資料庫、ETC資料庫、健保資料庫等各種人身資料庫。
根本是置國家安全於不顧。
這一項的條件更好笑,允許大陸服務提供者在臺灣以獨資、合資、合夥及設立分公司
等形式設立商業據點,提供電腦及其相關服務。
自然人呈現的部份大家一定要去看一下,很重要,因為其他大概有40幾項全都是
Copy這一項的限制。基本要點在於開放幹部來台三年的長期居留權
Okay, 條文本身的問題還很多,不過講到這裡大概可以先告一段落
然後我們要接著看的是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很多人會反擊某些文章裡所談的開放移民問題,聲稱服貿根本沒有開放移民,
然後就全面否定反服貿的說法
對! 服貿沒有開放投資移民!笑話嘛!中國怎麼可能跟你台灣談移民?
又不是國與國關係,談移民?神經病!
服貿開放的是
長期居留權以及未來的定居權。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
第十一條 僱用大陸地區人民在臺灣地區工作,應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經許可受
僱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大陸地區人民,其受僱期間不得逾一年,並不得轉換雇主及工作。但
因雇主關廠、歇業或其他特殊事故,致僱用關係無法繼續時,經主管機關許可者,得轉換
雇主及工作。
這裡原本是寫一年,但是服貿提高為
三年
第十七條 大陸地區人民為臺灣地區人民配偶,得依法令申請進入臺灣地區團聚,
經許可入境後,得申請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前項以外之大陸地區人民,得依法令申請在
臺灣地區停留;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申請在臺灣地區商務或工作居留,居留期間最長為
三年,期滿得申請延期:一、符合第十一條受僱在臺灣地區工作之大陸地區人民。
經依第一項規定許可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滿四年,且每年在臺灣地區合法居留期間
逾一百八十三日者,得申請長期居留。
第十七條之一 經依前條第一項、第三項或第四項規定許可在臺灣地區依親居留或長期
居留者,居留期間得在臺灣地區工作。
所以服貿並沒有開放移民,但是他開放了長期居留權,以及依親的可能性。到時此門一開
,整串的粽子就跟著過來。
以上都只是條文內的問題而已
然後我們再來談為什麼有的行業渴望開放?
第一名的就是大家都知道的金融業服貿一開, 金融業可以登陸, 目前台灣的銀行放款
利差一般在2%以下,中國的利差超過5%,一旦開放, 台灣的資金馬上被抽去中國,中
小企業的周轉立刻會有問題,這是擺在眼前的事。
台灣的產業組成,有95%是屬於中小企業(資本額在一億元以下者),而在中小企業裡
就業的勞工,佔全台勞工的70%以上,你覺得這裡面有多少間可以挺的過這波抽銀根?
這些勞工的生計將何去何從? 要談競爭力,這群支撐台灣經濟的勞工算不算有競爭力?
再者, 台灣缺乏天然資源, 原物料全部仰賴進口,服貿開放後,中國企業可以直接來
台設點,並且冠以MIT的名號,以其產銷一條鞭的優勢, 台灣企業有幾間有能力競爭?
我是做進口貿易的,中國企業一來就可以收攤了。
我再說一次,兩岸要談服務貿易協議不是不行,但是這一個版本肯定不行。沒有人會對著
一個拿飛彈準備要打自己的敵人說我門打開歡迎你進來,只有一種人會這麼做,
太監。
明朝曹化淳開彰義門迎闖王入京的歷史你我都讀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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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裡的長官非常關心文化, 太難背了
ㄟ......凡是與事實不符的台詞都是最難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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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HatomiyAsuka:看過還挺這種服貿的我很懷疑智商_A_ 03/29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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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boogieman:可以標你政府的資訊系統開發 有沒有這麼天真的? 03/29 17:13
推 bowbow88:政府:我只看到 "利大於弊、利大於弊、利大於弊" 03/29 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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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 Scutum:都是漏洞,根本不能簽 03/30 0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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